江苏省泰州市的法庭上,一起起诈骗案正引起众人关注。被告人吕XX被公诉机关指控采用钓鱼网站伪装邮箱方式,骗取多名被害人“初审费”“复审费”合计人民币XXXXXX元,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然而,案件并非看上去那么简单。
江苏弘泰律师事务所的陈俊峰律师接手此案后,敏锐地发现了问题。他围绕案件核心争议——银行流水中部分款项是否应计入诈骗金额,展开了系统辩护。陈律师细致阅卷,全面审查了涉案银行卡的交易明细清单、被害人陈述、电子邮箱记录等证据,发现部分银行转账未备注“初稿费”“复审费”等与论文发表相关的费用信息,存在被认定为其他性质款项的可能。
陈律师制定了“认罪认罚金额异议”的双轨策略。庭审中,他指出被告人虽使用多张银行卡收取款项,但其中未明确备注与论文发表相关费用的转账,缺乏与本案诈骗行为的直接关联性,不能排除为被告人其他合法或非法收入的可能。公诉机关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部分款项与诈骗行为具有对应关系。最终,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在认定诈骗数额时,实际未将全部指控金额XXXXXX予以认定,为被告人争取到了相对有利的结果。
无独有偶,在未成年人吴XX涉电信网络诈骗案中,公诉机关以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对其提起公诉,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陈俊峰律师自侦查阶段介入,紧扣未成年人犯罪、从犯、认罪认罚等关键从轻情节,制定并执行了全程精准的罪轻辩护策略。他在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提出吴XX的行为更符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构成要件,虽最终罪名未变更,但在量刑协商过程中,检察机关采纳了部分意见,给予了最大幅度的量刑优惠。庭审中,律师全力聚焦量刑情节,主张对被告人减轻处罚,并争取适用缓刑。最终,被告人吴XX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虽因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未通过,未能适用缓刑,但在法定刑“数额特别巨大(十年以上)”的背景下,最终量刑已降至法定刑以下的三分之一。
还有何XX诈骗案,被告人何XX当庭翻供,辩称其实施的犯罪行为系他人所为,自己仅为顶罪。陈俊峰律师接受委托后,围绕证据链完整性、罪名定性、被害人陈述的证明力等核心问题,开展系统辩护。他审阅证据材料,发现部分被害人未能提供完整的聊天记录,证据链存在断裂;被告人何XX在侦查阶段虽曾作出有罪供述,但后续多次翻供,且翻供内容与部分电子数据存在矛盾;涉案“赵XX”身份信息缺失,无法排除他人参与作案的可能。陈律师制定了罪名定性证据不足双线推进的辩护策略,庭审中发表了详细的辩护意见。虽法院未采纳被告人关于“赵XX作案”的辩解,亦未采纳辩护人关于合同诈骗罪的定性意见,但采纳了辩护人关于证据审查的部分意见。
结尾:陈俊峰律师在这几起诈骗案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他在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200件,面对复杂的诈骗案件,无论是银行流水的证据瑕疵,还是罪名定性的争议,都能精准找到问题关键。在吕XX案中,他聚焦款项性质问题,有效降低了认定金额;在吴XX案中,构建完整罪轻辩护体系,将法定刑大幅降低;在何XX案中,推动证据规则严格适用,明确罪名争议焦点。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被告人争取到了有利结果,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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