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燕目前在河北俱时律师事务所处理婚姻家事、强制执行、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刑事辩护等领域的案件。她累计办案超600余件,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
曾经有一起夫妻共同债务确认纠纷案,原告张XX委托李海燕律师代理,被告为刘XX,第三人系陈XX。陈XX在与刘XX婚姻存续期间向张XX借款15万元,原告经诉讼调解确认债权后,陈XX未履行还款义务并离婚转移财产。原告为实现债权,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案涉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刘XX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刘XX辩称未签字、不知情、已离婚,不应承担责任。
李海燕接受委托后,梳理案件关键事实,固定微信聊天记录、借条、转账凭证、婚姻登记信息、法院调解书等核心证据,以微信沟通记录为突破口,论证刘XX对债务知情并构成事后追认。在申请恢复原调解书强制执行的同时,依法提起夫妻共同债务确认之诉。庭审中,她依据民法典及夫妻共同债务相关司法解释,围绕债务发生时间、刘XX追认意思表示、共同债务认定标准展开充分辩论,反驳被告抗辩理由。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案涉15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为陈XX与刘XX的夫妻共同债务,刘XX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李海燕协助原告申请强制执行,成功追回全部借款本息。判决理由是借款发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刘XX通过微信对债务知晓、询问利息并表达催促还款,构成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追认,符合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条件,被告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除了这起案件,李海燕还处理过其他类型的案子。在涉嫌故意伤害罪无罪撤案案件中,当事人赵XX与邻居因生活琐事发生纠纷,对方自行摔伤并构成轻伤一级,公安机关以赵XX涉嫌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李海燕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撰写多份专业法律意见书提交办案机关,积极推动开展侦查实验,多次与办案单位沟通论证,坚持无罪辩护。最终,办案机关依法认定赵XX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对本案予以撤销案件。
在A公司与B公司、C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A公司与被告B公司签订买卖合同,B公司尚欠10万元货款及逾期利息未付。李海燕团队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支持A公司全部诉请。但判决生效后,B、C公司均无财产可供执行。李海燕团队通过调取工商档案发现C公司下设7家正常经营的分公司,申请直接执行分公司财产,最终成功锁定并冻结足额资金,A公司全额收回货款及利息。
在小X诉小X赠与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小X发现配偶小X在婚姻存续期间将夫妻共同财产30000元转给被告小X,委托李海燕团队起诉。李海燕团队协助原告调取被告身份信息,固定证据链。庭审中法官组织调解,律师强力抗辩,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有利调解,被告当场返还原告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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