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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理证据参与庭审抗辩+原告获赔1115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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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7 · 1904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张少俊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9年
律所:湖北民基(伍家岗)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205201710973005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047151350
代表案例:15个
律师优势:;张少俊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同时取得了华中科技大学英语双学士学位。从事律师工作已经是第8年,担任过宜昌赛福纺织品有限公司、吾爱吾家房地产公司等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代理过各类刑事案件50多件,主要擅长刑事辩护与合规、工伤与交通事故等各类侵权案件、合同纠纷、法律顾问及非诉业务等。张少俊律师以良好的法律素养、热心细致的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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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2年9月7日,湖北宜昌远安县某厂区2号仓库突发火灾,原告远安县某床垫厂受灾。消防部门无法明确唯一起火原因,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湖北宜昌地区张少俊律师全面收集证据,参与庭审抗辩,最终原告获赔111530元。

2022年9月7日凌晨,湖北宜昌远安县一处厂区2号仓库突发火灾,过火面积约520平方米,包括原告远安县某床垫厂在内的六家经营主体受灾,现场财物被烧毁,无人员伤亡。火灾发生后,消防部门先后出具两份事故认定书,均未能明确唯一起火原因。原告因财物损毁、厂房无法使用等遭受重大损失,委托评估机构评估直接经济损失481657元,双方就赔偿事宜沟通无果,原告遂向湖北省远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张少俊律师自2017年起在湖北民基(伍家岗)律师事务所执业,此次接受原告委托代理此案。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否认自身为火灾责任方,还提出原告厂区存在管理疏漏,对火灾发生及损失扩大有过错,并当庭提起反诉要求原告赔偿其经济损失。同时,被告对原告单方委托的损失评估结论不予认可,向法院申请重新司法鉴定。张少俊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持有华中科技大学英语双学士学位,法学功底扎实。他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全面梳理案件证据,包括房屋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凭证、火灾事故认定书等材料。

在庭审中,张少俊律师围绕侵权责任构成、过错划分、损失核算三大核心要点组织抗辩意见。他结合消防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厂区布局、双方生产模式等客观事实,积极参与举证、质证与法庭辩论。张少俊律师曾担任多家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的法律顾问,熟悉行政流程和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控,这使得他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能够更精准地把握案件关键。

法院经审理认定,原、被告双方对火灾发生均存在过错,且过错程度无法区分,酌定双方对火灾整体损失各承担50%责任。结合司法鉴定结论,确认原告直接经济损失197100元,租金损失76530元,总损失合计273630元,被告实际直接损失为50570元。最终判决被告远安县某豆制品厂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11530元,驳回双方其他请求。

张少俊律师在本案中全面收集证据,精准梳理损失明细,结合法律规定参与庭审抗辩,协助客户依法获赔,挽回经济损失。他曾受邀参与智善网专题采访,还积极开展各类普法宣讲活动,在当地法律界有良好的口碑和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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