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陈晓伟律师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他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结果。在非法集资案中,他为被告人争取到从轻处罚;在醉酒划车案中,成功让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
在一个涉及百亿元的非法集资大案中,2012年2月至2021年间,管某某、付X等人以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名义,采用公开宣传方式,以投资理财项目承诺高额回报为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0余亿元,其中2300余名报案集资参与人共投资13亿余元,损失10亿余元。杨XX先后担任多个职务,其负责的事业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亿余元,于2021年3月31日被查获归案,审理期间家属代其退缴500万元。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去看守所会见杨XX,了解案件事实。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通过阅卷全面掌握情况。开庭审理前,律师提出辩护意见,认为杨XX首次到案即如实供述,应认定为自首;协助抓捕同案犯甘XX,构成立功;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违法所得,建议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杨XX不构成自首和立功,但鉴于其系从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违法所得,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杨X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另一起发生在2023年7月3日晚上的案件中,张X酒后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门口持钥匙划伤多辆车,经鉴定损失价值九千余元。张X赔偿受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陈晓伟律师接到委托后,及时会见张X,在公安机关提起批准逮捕之前,就帮助其全部赔偿受害人损失。在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与检察官充分沟通,使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侦查结束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律师阅卷并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张X醉酒后无意识行为,主观恶性极低;虽有毁损财物行为,但未严重破坏公共秩序;财产损失已全部挽回,危害后果消失。
最终,检察院对张X做出不起诉决定。
在这些案件中,陈晓伟律师发挥了重要作用。在非法集资案中,他通过全面了解案件事实,提出合理的辩护意见,虽部分意见未被采纳,但仍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罚。在醉酒划车案中,他准确把握案件关键,在不同阶段采取有效策略,从赔偿受害人到与检察官沟通,再到提交法律意见书,最终让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
从司法实践来看,对于非法集资案件,法院会综合考虑嫌疑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认罪态度、退赔情况等因素进行量刑。对于酒后冲动引发的轻微犯罪案件,如果嫌疑人主观恶性低、社会危害性小、积极赔偿并获得谅解,有机会不被起诉。
回到最初的困惑,涉及巨额非法集资的嫌疑人在有从犯、坦白、认罪认罚、退赔等情节时,有可能从轻处罚;酒后划车在符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后果已消除等条件下,不一定会被起诉。陈晓伟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精准的策略制定和高效的执行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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