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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诚相托,以忠相报”——一位资深刑事辩护律师的执业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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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5 · 1774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鉴春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17年 职务:主任
律所: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116200910770435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781271663
代表案例:9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毕业于名校法律系,法律理论功底深厚。在公安机关刑事办案部门工作多年并担任部门领导职务,从事律师职业多年,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与深厚的人脉资源。善于发现刑事案件的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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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李鉴春律师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擅长侵犯人身及财产等重大复杂疑难刑事案件,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
“以诚相托,以忠相报”——一位资深刑事辩护律师的执业坚守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这是李鉴春律师一直坚守的执业理念。在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中,某公司河南分公司报案称张某将租赁的价值200余万元的脚手架设备用于其他工地,未用于约定工程,公安机关以合同诈骗罪对张某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李鉴春律师于审查起诉阶段介入后,立刻围绕案件事实与证据体系展开系统性、针对性的辩护工作。他全面核实证据,重建客观事实,精准辨析张某的主观意图,否定其非法占有故意,明确刑民边界,主张纠纷性质属民事范畴,并及时提交专业意见,提供证据线索支撑。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他的意见,认为张某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尤其是缺乏非法占有主观故意,决定对张某不起诉。即便该公司不服提出申诉,市人民检察院复查后仍维持了不起诉决定。这一案件中,李鉴春律师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当事人成功阻却刑事追诉,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李鉴春律师再次用这句话指导自己在万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中的行动。2022年10月,万X因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转移违法犯罪资金,提供多张银行卡用于转账、取现等,涉案资金流转频繁,查实犯罪资金达90955元,且从中获利4000元。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批捕时,李鉴春律师第一时间会见万X,确认其从犯地位、初犯偶犯等情况,动员家属主动退赔,劝导万X认罪认罚。之后及时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重点论证万X不符合逮捕必要性条件。最终,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依法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公安机关对万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在后续的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李鉴春律师持续跟进,精准提出量刑建议,法院最终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判决万X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李鉴春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法学学士,有着十余年刑侦预审、两年大学法学特聘讲师工作经历,执业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实战经验丰富。他兼具侦查与辩护双向思维,洞悉公检法机关内部办案流程,擅于从侦查中捕捉案件辩点。在熊X涉嫌偷越国境罪一案中,李鉴春律师同样践行着自己的执业理念。他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后,从事实、情节与政策三个维度构建不起诉辩护体系,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并递交《不予起诉法律意见书》,最终检察机关采纳意见,对熊X作出不起诉决定。他总是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专业能力,为每一位当事人全力以赴,用行动诠释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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