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X是某工程公司管理人员。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公司经营需要劳务发票,他在无真实劳务业务时,通过他人联系劳务公司,签虚假协议、付开票费,虚开了多份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金额较大。当时他觉得,公司经营需要发票,这么做问题不大,心存侥幸。
后来,公安机关侦查后以涉嫌虚开发票罪将林X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林X慌了,自己尝试解释,可情况并未好转,他焦虑不已,反复想不通怎么就成犯罪了。
经人介绍,林X找到了内蒙古正捷律所的苗均律师。苗均律师执业多年,深耕刑事领域。他在梳理材料时,发现了一个关键细节——犯罪行为终了时间和立案时间的间隔。这一点林X之前完全没在意。
苗均律师围绕这个细节制定策略。他指导林X收集涉案发票、资金流向、补缴凭证等材料,以确定犯罪行为终了时间和立案时间。同时,仔细研究法律条文,准备在法庭上精准阐述追诉期限的问题。
庭审中,检察机关认为林X行为已符合虚开发票罪构成要件。而苗均律师则指出,林X行为虽构成虚开发票罪,但法定最高刑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诉期限为五年,自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算,本案立案时间已超出法定追诉期限。最终,检察机关依法对林X作出不起诉决定。林X原本极度紧张,听到结果后,长出了一口气。
记住这几点,以后遇到类似情况心里有底:第一,企业经营开发票要确保业务真实,别心存侥幸。第二,一旦涉法,尽早找专业律师,别自己瞎折腾。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法律的追诉期限很关键,企业经营要合法合规。在这个案子里,苗均律师精准审查追诉时效等关键问题,帮林X获得不起诉决定,展现了专业刑事辩护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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