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朋友以急用钱为由,向另一位朋友借款3万元,并承诺一周归还。然而借款到期后,借款人却一直未还款,出借人多次催讨均无结果。无奈之下,出借人委托江苏宁杰律师事务所的居小森律师,向江苏省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借款人返还借款本金、支付逾期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居小森律师长期处理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的案件,在民间借贷纠纷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
居小森律师执业第4年时遇到此案,本案的核心难点在于被告经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如何通过缺席判决程序为原告争取到全额胜诉。居小森律师在梳理证据链时,整理了微信聊天记录,以此确认借款合意;收集微信转账电子凭证,证明款项交付;还找到了催款记录,证明原告多次催讨,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同时,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主张自起诉之日起按LPR标准计算逾期利息,最大化保障原告权益。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律师依法申请缺席审理,法院视为被告放弃诉讼权利,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居小森律师长期认为,民间借贷中的借款证据保留至关重要,这属于高频漏洞。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返还借款本金30,000元及逾期利息(以30,000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2022年7月6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按同期LPR计算)。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75元,由被告负担。原告无需再经历漫长等待,通过缺席判决程序成功追回全部借款本息。
一种常见的预防方式是在进行民间借贷时,注意保留借款相关的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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