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跨境网络开设赌场犯罪案件由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以(20XX)豫XXX刑初XX号刑事判决书审结。被告人L某在20XX年至20XX年间,于菲律宾A集团“XX娱乐”赌博盘口担任市场高管,参与面向境内赌客的网络赌场运营,违法所得XX万元,情节严重,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为争取轻刑,L某委托了株洲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2017年开始执业的张双意律师担任辩护人。
张双意律师有着湖南大学本科学历,接受委托后,凭借其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全面梳理案卷材料、核实犯罪事实与量刑情节。她曾作为检察机关听证员,熟悉司法办案逻辑,在这个阶段,她认可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与事实,重点围绕从犯、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赃、无前科、社会危害性较小等核心情节展开辩护,为后续的辩护工作奠定基础。
在法律适用方面,张双意律师明确案涉行为发生在《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之前,依法应适用处罚更轻的旧法,为减轻处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同时,她强调L某系受雇参与、听从安排、领取固定报酬,在共同犯罪中仅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主观恶性较小。这一系列的分析和阐述,体现了她对案件的精准把握和深厚的法律功底。
为了能让L某获得缓刑,张双意律师指导当事人全额退缴违法所得XX万元、主动缴纳罚金,并协调户籍地社区矫正机构出具适宜社区矫正评估意见。庭审中,她完整阐述L某的悔罪态度、家庭情况、改造可能性,请求法院贯彻宽严相济政策,对其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张双意律师全部辩护意见,被告人L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XXX元,违法所得全部追缴上缴国库,当事人无需入狱服刑,依法接受社区矫正。张双意律师执业多年,累计承办案件逾8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成果显著,多次实现取保候审、不起诉、罪名变更、缓刑、全额改判、无罪辩护等成效,是株洲本地刑事辩护实力派律师,这起案件再次彰显了她的专业实力与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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