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6日13时许,在泰安市岱岳区某村,嫌疑人XX在被害人反抗情况下强行抚摸其胸部、阴部,实施了猥亵行为。案发后嫌疑人虽赔偿并取得谅解,但仍于2020年9月9日被泰安市公安局岱岳分局监视居住,案件于2020年10月26日被移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嫌疑人委托了山东泰安地区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2019年执业的金文律师为其辩护。
在案件受理阶段,金文律师坚持全面接待嫌疑人及家属,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细致梳理案件脉络,充分告知嫌疑人诉讼权利、案件办理流程及可能的法律后果,极大缓解了他们的焦虑情绪,从而建立起信任的委托关系。同时,凭借自身企业合规专业优势,对这起涉企刑事案件提前预判合规风险,为嫌疑人提供了兼具辩护与合规整改的初步建议。
侦查阶段,金文律师积极履行辩护职责。一方面及时会见犯罪嫌疑人,对嫌疑人进行心理疏导、进行法律解释、介绍办案流程、告知提审过程中注意事项;另一方面深入了解案件事实细节,核实证据线索,然后依法向侦查机关提出辩护意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调取有利证据,坚决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审查起诉阶段,金文律师全面阅卷,与嫌疑人进行证据核实,逐字逐句分析案卷材料,精准识别出证据瑕疵、程序违法等问题。之后,积极与公诉机关沟通,提交详实的辩护意见。凭借她的专业和坚持,争取到有利于嫌疑人的局面。
最终,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决定对嫌疑人不起诉。金文律师作为山东泰安地区的优秀代表律师,获得过泰安市优秀女律师等荣誉,她秉持的精细化辩护理念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深受业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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