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贵州省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法庭上,审判长严肃询问:“关于案涉合同效力以及工程款结算问题,上诉人有何新的证据和观点?”坐在上诉人席的李光伟律师团队成员,不慌不忙地打开卷宗,准备进行有力的抗辩。
这起案件是江苏某消防工程公司与郑XX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号为(2021)黔XX民终XXX号。一审法院判决解除案涉劳务分包合同,要求江苏某消防工程公司支付郑XX工程款160177元及相应利息。委托人不服,认为案涉合同因对方无资质应属无效、工程质量不合格付款条件未成就、工程款应按双方约定73%结算并扣减已付5000元,遂提起上诉。
李光伟律师2014年开始执业,现为贵州尹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在合同类纠纷和公司类纠纷案件方面有丰富经验。接案后,李光伟律师团队深入梳理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问题,精准指出一审判决在合同效力认定、工程款结算、款项扣减等方面的错误。他们围绕合同无效、付款条件未成就等核心点制定全面上诉抗辩方案。
二审中,律师团队提交案涉工程现场视频等关键证据,结合微信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原有证据,充分质证反驳对方主张,有效证明工程未完工的客观事实。从法律层面论证案涉合同因承包人无资质应属无效,同时主张工程款应按双方约定的73%结算并扣减已付5000元。
贵州省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最终采纳了律师团队的核心抗辩意见,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江苏某消防工程公司仅需支付郑XX工程款56338.8元及对应利息,同时大幅调整案件受理费承担比例,委托人需承担的费用显著降低。
在另一起某商贸公司诉某园林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中,一审委托人全部诉讼请求被驳回。李光伟律师团队广泛收集被告关联公司信息、所有关联公司涉诉情况,精准分析,最终实现了委托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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