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的一天,对于宁德市蕉城区的李XX来说,是噩梦的开始。他受被告福安市XX公司要求,为被告石XX送货,在卸货时玻璃突然破裂,碎片刺中他的左眼。此后,他经历了痛苦的治疗过程,摘除左眼球并安装义眼。然而,事故发生后,两被告相互推诿赔偿责任,李XX为维护自身权益,将两被告告上法庭。
在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中,李XX委托了福建福宁律师事务所的冯从福律师。冯从福律师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他深耕福建宁德,专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纠纷等领域,执业以来办理案件超千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超亿元。他还担任宁德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等多项社会职务,获得福建电视台《律师在现场》维权律师称号。
案件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围绕多个焦点问题展开激烈辩论。关于原、被告之间的法律关系,原告李XX认为自己为两被告提供劳务,与两被告构成劳务关系;被告XX公司认为原告雇主是石XX;被告石XX则认为原告与XX公司形成加工承揽关系。冯从福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李XX据理力争。法院最终认定李XX为XX公司提供劳务,XX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
在原告对损害后果自身有无过错问题上,原告认为玻璃爆裂不可预见,自己无过错,两被告存在重大过错;被告XX公司认为原告有过错;被告石XX认为原告无过错。冯从福律师在庭审中指出,XX公司不仅未对玻璃进行有效包装,也未提供安全防护设备,过错责任更大。法院综合考虑后认定原告自身有过错,但XX公司过错更大。
对于原告诉请的赔偿项目金额,冯从福律师为李XX详细梳理各项赔偿依据。最终,法院认定李XX的损失为319287.6元,根据双方过错大小,确定原告自行承担20%的责任,XX公司承担80%的责任,即XX公司应赔偿原告259430.08元。
这起案件的成功代理,体现了冯从福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严谨的逻辑思维和出色的庭审表现,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