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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定金要不回?这招让被告乖乖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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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5 · 1620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翁鹏威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2年
律所:北京京师(温州)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3201410236927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08897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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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耐心,细致,有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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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翁鹏威律师处理过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与两被告达成废丝买卖合作,付5万定金后被告以怀疑称重作弊为由终止合作且不还定金。翁鹏威律师梳理证据、发表代理意见,法院最终判决两被告返还定金及利息,支持了原告的核心诉求。
5万定金要不回?这招让被告乖乖还钱!

原告和两被告达成了口头废丝买卖合作协议,原告按照约定支付了5万元定金,钱转到了其中一个被告的银行账户。双方也按照约定开展废丝交易,一直到2022年2月底。

后来,被告怀疑原告过磅称重作弊,就终止了合作。可气的是,被告还拒不返还原告支付的5万元定金。原告多次去催讨,都没有结果。这5万块对普通人来说也不是小数目,原告实在没办法,就委托翁鹏威律师和团队律师提起了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要求两被告返还定金5万元,还要支付相应的利息。

刚接手这个案子的时候,翁鹏威律师和团队律师第一时间就开始梳理案件事实,固定相关证据。翁鹏威律师收集了被告出具的定金收据、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现场交涉录音等关键材料。

案件立案后,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开庭审理。庭审的时候,其中一个被告辩称自己只是款项代收人,不是买卖合同相对方,不应该承担还款责任,还否认和另一个被告存在共同经营行为。

针对被告的抗辩意见,翁鹏威律师和团队律师结合全案证据发表了代理意见。一方面,案涉定金收据虽然是其中一个被告出具的,但案涉定金以及后续全部交易货款都转到了另一个被告的账户,这个被告实际上参与了案涉买卖业务的资金管理。另一方面,从现场录音能看出来,这个被告在交易争议交涉中有实质话语权,而且他自己也承认长期协助另一个被告打理相关生意,参与核心经营事务,所以他不是单纯的款项代收人,应该认定两被告是案涉买卖业务的共同经营主体,要共同承担案涉债务

同时,翁鹏威律师指出被告说原告称重作弊,根本没有任何证据佐证,原告没有违约行为。被告终止合作后拒不返还定金,已经构成违约,依法应该承担返还定金并赔偿利息损失的责任。

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翁鹏威律师和团队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两被告是案涉废丝买卖业务的共同决策与经营主体,案涉买卖合同产生的债务应该由他们共同负担。而且被告没有证据证明原告存在称重作弊的违约行为,原告要求返还定金的诉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最终,法院判决两被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返还原告定金5万元以及利息损失,利息从起诉之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到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案件受理费也由两被告共同负担。原告的核心诉讼请求得到了全部支持,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一开始原告担心这5万块定金要不回来了,现在不仅定金拿回来了,还有利息赔偿,这案子能有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翁鹏威律师对全案证据的梳理和分析,找到了被告共同经营的关键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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