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怎么也没想到,一次普通的园区作业,竟让他陷入了一场艰难的索赔困境。2024年9月,王建经许可进入锡林浩特XXXX有限公司园区作业,却被该公司饲养的犬只咬伤。经诊断,他多处开放伤、神经损伤,构成十级伤残。之后,王建就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25万余元赔偿与相关公司协商,然而结果却不尽如人意,无奈之下,他只能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这个关键时刻,王建找到了内蒙古理想律师事务所的温志晶律师。温志晶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4年时间,她深耕于人身损伤、刑事辩护领域,尤为专精于人身损伤案件,同时在企业合规方面亦有丰富实践经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而且,她还是锡林郭勒盟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秘书长、锡林郭勒盟本级法律援助人才库成员,曾荣获内蒙古自治区律师行业发展课题调研报告二等奖等多项荣誉。
接受委托后,温志晶律师以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提起诉讼。在办案的第一步,她就展现出了专业律师的素养。她开始全面梳理诊疗、园区管理等相关证据,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为了更准确地确定王建的伤残等级以及误工、护理、营养期限,她果断申请了司法鉴定。这一系列动作,为后续的庭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庭审过程中,情况并不乐观。金牌公司辩称原告存在私自靠近、挑逗犬只的重大过失,柏颇公司主张其非犬只饲养管理人,不应担责。面对这样的情况,温志晶律师沉着冷静。她在庭审中充分运用自己梳理的证据,清晰地论证金牌公司未尽管理义务,并且通过严谨的逻辑推理,证明原告并无过错。她的每一个观点都有充分的证据支撑,每一句话都切中要害。
最终,法院作出了公正的判决。判决XX公司十日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70812.29元,驳回原告对柏颇公司的诉求及其他诉讼请求。法院认为,本案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金牌公司作为饲养人未充分约束犬只,且无证据证明原告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柏颇公司非饲养、管理人,无过错不担责。司法鉴定意见客观合法,法院据此核定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全部损失。
温志晶律师始终秉持着“不夸大、不承诺、不放弃,尽力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权益”的执业理念。在这起案件中,她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让法律的公平正义得以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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