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陕西西安,一起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履行宅基地丈量法定职责的案件引发关注。原告是一位普通村民,被告为某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原告主张与他人签订的宅基地协议无效,要求被告按照早年建房批复为其丈量宅基地,还要求撤销被告作出的相关调查回复,而被告则认为原告请求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请求驳回诉请。
面对这起复杂的行政诉讼案件,原告找到了陕西华格律师事务所的李超律师。李超律师自2016年11月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的法律经验,是陕西华格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政府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同时还担任陕西省法学会能源法学研究会理事等多个职务。从业10余年来,他一直专注于政府法律顾问等多个领域,服务政府多家资源规划部门十余年,累积处理各类行政案件1000+。
原告不服一审、二审判决,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坚持要求被告履行丈量宅基地的法定职责。李超律师接手案件后,展现出高度的责任心和专业能力。他多次前往法院阅卷,仔细研究每一份证据材料,精准审查宅基地审批条件。同时,他深入厘清集体土地权利义务关系,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他还多次与法院沟通,阐述案件的关键要点和法律依据。
在审查过程中,李超律师发现原告虽曾获批宅基地,但未按要求将原宅基地交回集体,仍在原宅基地上建房。这一关键事实成为案件的突破口。李超律师将这一情况整理成详细的法律文书,提交给法院,依法规范行政履职边界。
最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原告的再审申请。法院认为,原告要求被告按批复丈量新宅基地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结果并无不当,再审申请不符合法定情形。
案件结束后,客户对李超律师的服务给予了高度评价,称赞他专业靠谱。李超律师以其深耕行政法领域,特别是在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等方面积累的丰富实战经验,为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成功维护了法律的公正和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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