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十六年的李鉴春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曾有近二十年公安工作经历,兼具侦查与辩护双向思维,承办案件超千件。以万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为例,通常情况下,此类案件在审查批捕阶段,辩护律师多会强调嫌疑人的主观恶性、案件情节等因素来申请不予批捕,但能成功让检察院采纳意见的比例并不高。很多律师可能仅停留在书面意见的提交,缺乏与检察官的积极沟通,且较少深入挖掘嫌疑人可从宽处理的情节。
然而,在这起案件中,李鉴春律师选择了不同的路径。他在接受委托后立即会见万X,全面了解案情,确认其在共同犯罪中仅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且为初犯、偶犯,无前科。之后动员家属主动退赔8000元,并劝导万X认罪认罚,为从宽处理奠定基础。在案件移送审查批捕后,及时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重点论证其从犯地位、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情节,不符合逮捕必要性条件。
按照常规,此类涉案资金流转频繁、当事人获利且涉共同犯罪的案件,嫌疑人大概率会被批捕,后续审判可能面临较重的刑罚。
实际结果是,检察机关采纳了李鉴春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法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公安机关随即对万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在后续的审查起诉阶段,李律师继续跟进,向检察机关提交《建议适用缓刑法律意见书》,检察机关采纳建议,提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的量刑建议。最终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判决万X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与常规结果相比,万X不仅避免了被批捕羁押,还获得了缓刑的轻缓化处理,最大程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李鉴春律师这种独特的辩护路径和积极的辩护策略,展现了其在刑事辩护领域的深厚专业能力和丰富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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