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30日,对于戴X一家来说是个不幸的日子。当天,连XX无证驾驶摩托车碰撞了戴X,致其重伤。事故发生后,连XX挣脱被害人丈夫逃离现场。此后,案件历经一审、二审,连XX的命运也随着法律程序的推进而不断变化。
冯从福律师,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自2014年开始执业,是福建福宁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他深耕福建宁德地区的法律服务,在刑事辩护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执业以来,办理案件超千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超亿元,还担任了宁德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等多项社会职务,获得福建电视台《律师在现场》维权律师称号。
一审中,福建省霞浦县人民法院认定连XX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七个月,并赔偿经济损失。连XX不服刑事部分判决,向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冯从福律师担任其辩护人。
在二审中,冯从福律师提出了多项辩护意见。关于“肇事后逃逸”,虽未被二审法院采纳,但他精准发现了一审漏判的自首情节。他详细梳理连XX两次主动到案的时间线,并申请侦查人员出庭说明情况。最终,二审法院纠正原判,依法认定连XX具有自首情节。
此外,冯从福律师在二审期间积极与被害人方沟通。在一审已判决赔偿205819.09元的基础上,促成连XX亲属代为赔偿22.58万元,取得了被害人谅解,为改判创造了关键条件。
二审法院最终采纳了部分辩护意见,将原判有期徒刑四年七个月改判为三年六个月。这一结果有效降低了连XX的刑期,减幅约25%,显著缩短了其服刑期限,体现了刑事二审程序中专业辩护的重要作用。冯从福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为理想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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