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水市秦州区,一起看似普通却又充满争议的寻衅滋事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被告人万X、李X等人在酒后做出了冲动的行为,他们无故殴打被害人王X、刘X,导致二人轻微伤,而万X还夺取了被害人王X价值1345.14元的手机。这一系列行为让公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对万X和李X提起了指控,并且公诉机关认为万X存在强拿硬要财物的情节,建议对万X判处一年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万X来说,这无疑是一场巨大的危机。面临着可能较长时间的牢狱之灾,他的生活和未来都被笼罩上了一层阴霾。就在他感到无助的时候,他找到了甘肃法茂律师事务所的梁小龙律师。梁小龙律师,一位有着13年执业经验的资深律师,毕业于甘肃政法学院经济法学专业。自2013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以来,他已经承办了各类案件逾1039件,在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都有着深厚的实务经验和成熟的办案思路。
梁小龙律师接手案件后,深知这起案件对于万X的重要性。他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开始了严谨的办案工作。首先,他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予以认可,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审理工作。但他并没有盲目地接受所有指控,而是重点审查案件的关键事实,试图精准地找到辩护的突破口。他将目光聚焦在了对万X量刑影响较大的核心情节上。
针对公诉机关指控万X“强拿硬要被害人财物”的情节,梁小龙律师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和分析。他仔细核查万X的主观意图和客观行为,结合案件事实,发现万X夺取手机的目的是迫使被害人下车,并没有非法占有故意。这一发现让梁律师看到了希望,他认为万X的行为不符合寻衅滋事中强拿硬要的构成要件,于是请求法院不予认定该加重情节。
在万X是否持木棍殴打被害人这一争议问题上,梁小龙律师更是结合全案证据进行了审慎的质证。他客观地呈现案件事实,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同时,他着重强调万X的法定及酌定从轻情节。万X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并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赔偿了2000元,还参与共同赔偿共计6000元,最终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梁律师以此为依据,请求法院对万X从轻处罚。
在庭审过程中,梁小龙律师围绕案件的核心争议点,充分发表了自己的辩护意见。他重点论证了万X夺取手机的行为不构成强拿硬要,同时全面阐述了万X的从轻处罚情节。他的辩护有理有据,逻辑清晰,让在场的人都感受到了他的专业和敬业。
最终,法院经审理查明,采纳了梁小龙律师提出的“万X无强拿硬要财物主观故意,该情节不予认定”及“万X具有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赔偿谅解等从轻情节”的辩护意见。法院判决万X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这个结果较公诉机关建议的量刑上限大幅降低,成功为万X争取到了更轻的刑事处罚。而被告人李X因系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被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后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
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充分体现了梁小龙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执业理念。他始终坚守“抱朴守道,为而不争”的执业理念,以诚信为本、以专业为基,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用心对待每一起案件、每一位委托人。在这起案件中,他通过精准的辩护策略和严谨的证据分析,有效打掉了加重情节,凸显了从轻情节,实现了法律效果与当事人权益的平衡。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律师的责任与使命,为当事人带来了希望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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