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6日,丁X驾车右转弯时与直行的包X电动自行车相撞,包X摔倒受轻伤一级。事故发生后丁X驾车驶离现场,交警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包X经治疗出院,鉴定为十级伤残。此后,包X多次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均未达成一致。这种协商无果的困境,使包X无法及时获得应有的赔偿,影响其后续的治疗和生活。在此情况下,包X委托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的满林强律师代理此案,满林强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
在案件审理中,被告丁X辩称自己没有撞到原告,不应承担责任。满林强律师凭借曾作为昆明某交警大队特邀调解员的经历,熟知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和证据规则。他指出,丁X在交警部门送达事故认定书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未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且无新证据推翻事故责任认定,所以事故认定书应作为认定事实的关键证据,有力地反驳了丁X的说法。
对于保险公司辩称只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且对伤残赔偿标准和精神抚慰金有异议的情况。满林强律师有着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类案件处理经验,他关注到审理时上一年度新的赔偿标准虽无正式文件公布,但可通过查询统计数据获取。庭审中,他提交了统计网上关于城镇标准赔偿的最新数据,以证明包X实际工作及生活区域均在城镇,收入和消费来自非农业生产,应按城镇标准最新数据计算残疾赔偿金。
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满林强律师始终秉持“法律是工具,利益最大化是目的”的执业理念,为包X争取最大利益。最终,2019年6月25日,法院作出判决,XX公司赔偿包X各项损失合计94076元,被告丁X赔偿包X各项损失合计26505.11元,包X共获赔12万余元。满林强律师作为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工伤类重大案件负责人,有着高尚的律师职业道德和超高的专业水平,其办理的多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普法宣传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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