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X某怎么也没想到,一次酒后驾车会让自己陷入如此困境。20xx年x月晚间,他饮酒后驾驶鲁DXXXXX号小型轿车,行驶至相关路口时,被公安交警部门当场查获。经鉴定,其每百毫升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3.5毫克,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法定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案发后,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全部涉案事实,但案件侦查终结后还是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就在葛X某焦虑万分之时,他找到了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的王永强律师。王永强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700余件,尤其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多年,成功办理相关案件500余件。他还是中国法学会会员,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律所创始合伙人、主任等,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知识。
接受委托后,王永强律师第一时间全面查阅、梳理本案全部卷宗材料。他多次与当事人沟通,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完整厘清了案件事实脉络。同时,严格审查在案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与关联性。在这个过程中,他展现出了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不放过任何可能影响案件走向的因素。
在精准把握案件全貌后,王永强律师开始寻找对当事人有利的情节。他精准锚定本案核心辩护要点,梳理出多项对当事人有利的法定、酌定从宽情节。他发现当事人血液乙醇含量仅略超出醉驾认定标准,且无交通肇事、抗拒检查、无证驾驶等任何加重处罚情节,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极小;当事人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到案后始终如实供述涉案事实,依法构成自首;当事人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罪。
基于这些辩护要点,王永强律师依法向检察机关提交了完整的书面辩护意见。他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全面阐述本案符合不起诉适用条件的事实与法律依据。不仅如此,他还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辩护观点,据理力争,全力为当事人争取不起诉的处理结果。同时,王永强律师全程协助当事人完成认罪认罚的法定程序,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最终,市人民检察院经全面审查本案事实、证据及辩护人提交的辩护意见,全部采纳了王永强律师的辩护观点。认为当事人葛X某虽构成危险驾驶罪,但犯罪情节轻微,无加重处罚情节,且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情节,符合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法定条件。202X年3月,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葛X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一结果让当事人免于承担刑事处罚,保留了无刑事犯罪记录的合法权益,辩护效果获得了当事人的充分认可。
王永强律师始终秉持着“勤勉尽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务实高效,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全力以赴,用专业和责任为当事人撑起一片法律的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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