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XX公司劳动争议案,吴俏俊律师精准举证,助企业免付11321.38元加班工资

XX公司劳动争议案,吴俏俊律师精准举证,助企业免付11321.38元加班工资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4 · 178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吴俏俊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48人 执业12年
律所:浙江和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1201411753232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8867528585
代表案例:16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12年时间里,我累计办理数百起各类案件,从复杂的财产分割纠纷到疑难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从突发的交通事故理赔到涉及多方利益的合同违约争议,我始终坚持以客户核心权益为导向,通过精准梳理案件脉络、深度挖掘证据价值、制定针对性诉讼或非诉策略,帮助众多当事人化解法律困境,实现合法权益最大化
更多>
导读:吴俏俊律师自2014年执业以来,在民商事、知识产权等领域办理数百起案件,获2019年钱塘区优秀律师称号。在XX公司与CXX的劳动争议案中,吴俏俊律师精准梳理劳动事实,提交关键证据,为企业成功抗辩。此案凸显其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专业能力。
XX公司劳动争议案,吴俏俊律师精准举证,助企业免付11321.38元加班工资

2023年,XX公司与CXX之间的劳动争议立案。被告CXX系原告公司电焊工,工资按计件计发。CXX向钱塘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XX公司支付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加班工资11321.38元,仲裁委裁决XX公司支付该笔加班工资,XX公司不服裁决,提起诉讼。

在这起案件中,吴俏俊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发挥了重要作用。吴俏俊律师精准梳理了计件工资制下的劳动事实,提交了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据。其核心辩护逻辑在于明确原告未安排被告加班的事实,指出原告未设置劳动定额,仅要求完成时限,安排的工作量可在时限内完成,被告作为熟练工无需加班;员工手册及劳动合同均未要求被告按标准工时打卡,也未在工作日外要求加班;被告工资按工作数量计算,与考勤无关,原告无义务保存被告自行打卡记录;被告工单不真实,确认提货日系原告给的最后时限而非加班时间。通过这些证据和论证,有力地说明了被告主张的加班工资无事实与法律依据。

最终,法院采纳了吴俏俊律师的意见。判决确认原告XX公司与被告CXX已于2023年X月XX日解除劳动合同,原告XX公司无需向被告CXX支付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加班工资11321.38元,并驳回被告CXX的其他请求。这一结果成功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避免了企业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对于企业来说,这一判决结果使其摆脱了额外的经济负担,保障了企业的正常运营。同时,也体现了吴俏俊律师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能够在复杂的案件中找到关键突破口,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