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市某区发生了一起涉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案件。2021年,被告人A等4名被告人被公诉机关指控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告人A作为普通公民,因法律意识淡薄,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将本人银行卡出租给诈骗团伙用于资金转移,卡内走账金额达470万余元,其中查实包含35名被害人的诈骗资金151万余元,同时联络他人提供银行卡,从中赚取差价。公诉机关指控其非法获利2万余元,并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
被告人A的家属心急如焚,四处寻找专业律师为其辩护,最终找到了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的郑晓龙律师。郑晓龙律师自2016年开始执业,不仅拥有南昌大学法学本科学历,秉持着诚信、专业、负责的执业理念,还担任着四川省律协律所管理和发展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律协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委委员等多个重要职务,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此前,他办理过众多大型案件,像标的额820余万的项目份额转让合同纠纷、472万余元的买卖合同货款争议纠纷等,都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多次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律师等荣誉。
接受委托后,郑晓龙律师立即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他多次前往法院阅卷,仔细研究每一个细节,分析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在阅卷过程中,他发现公诉机关指控的非法获利中包含上家支付的开卡费,敏锐地意识到该部分属于犯罪成本,不应计入非法获利,经他严谨核算,实际获利金额仅5500元。同时,郑律师积极与被告人A沟通,了解到他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此外,郑律师还了解到被告人A系初犯、偶犯,在羁押期间表现良好,有明确悔罪表现,并且家庭存在特殊情况。
在庭审过程中,郑晓龙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围绕这些要点展开辩护。他提出公诉机关指控的非法获利计算有误,开卡费不应计入获利金额;强调被告人A的坦白、认罪认罚情节;指出其初犯、偶犯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请求法院从轻处罚。他还针对帮信罪中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非法获利核算、银行卡走账金额与诈骗资金的关联性等核心问题,结合案件事实和司法解释展开专业辩护,确保辩护意见贴合此类案件审判实践。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郑律师提出的坦白、认罪认罚、初犯等核心辩护意见,对获利金额认定结合全案证据综合考量,认定被告人A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综合其犯罪情节、悔罪态度等因素,依法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十一个月不等,涉案银行卡、作案工具及违法所得均依法予以没收追缴。
被告人A的家属对郑晓龙律师的专业服务和努力非常满意,他们表示郑律师不仅精准厘清了非法获利范围,为法院量刑提供了重要参考,还全面挖掘了从宽处罚情节,形成了完整的罪轻辩护体系,最大限度地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这个案件中,郑晓龙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敬业精神,为被告人带来了公正的判决,彰显了律师的价值。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