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X月XX日,原告经朋友介绍和被告1签订了《委托合同》。合同约定被告1作为居间人,帮原告购买位于海口市江东新XXxxx棚改的回迁房屋,还得为原告办理更名手续,委托期限是从2021年X月XX日到2021年XX月XX日。当天,原告就往被告2的个人账户转了10万元意向金。
后来,原告和被告1又重新签了一份《委托合同》,把委托期限延长到2022年X月XX日,还约定要是被告1没在这个期限内给原告办理更名手续,就得在2022年X月XX日一次性退还收到的20万元意向金和2万元违约金。可委托期限到了,被告1既没按约定给原告办理更名手续,也没在规定时间退还意向金和违约金。原告当时那叫一个着急,自己的钱拿不回来,房子也没着落,感觉特别无助。
朱晨阳律师是在原告走投无路的时候介入的。当时原告和家属都特别焦虑,不知道该怎么办,就像无头苍蝇一样。朱律师接手后,开始了一系列工作。他前后仔细查阅了多份合同文件,光是涉及这个案子的卷宗就有好几本,约有几百页。他还多次和原告沟通,详细了解案件的每一个细节,前前后后沟通了不下10次。
朱律师发现,这个案子的关键在于合同的约定以及被告的违约行为。他认为,既然合同明确约定了委托事项和违约责任,被告就应该按照合同履行。于是,朱律师围绕这个核心逻辑,撰写并提交了《起诉状》《代理意见》等多份文书。
朱晨阳律师自2022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其中像这种合同纠纷案件也有不少。他在处理这类案件上有一定的经验。
在庭审过程中,朱律师的代理意见得到了法院的采纳。法院认为被告1确实违反了合同约定,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请,判决被告退还原告20万元意向金和2万元违约金。
原告一开始担心钱要不回来,房子也没了,没想到最后不仅拿回了意向金,还拿到了违约金。这个案子能胜诉,关键就在于朱律师准确抓住了合同的关键条款,围绕违约行为进行了有力的举证和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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