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工程领域,工程款拖欠问题一直是让众多企业头疼的难题。XX公司承建了“XXXX职业大学XX(XX)校区”项目中的1号实训楼与2号宿舍楼工程,工程在2021年就已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然而二被告却迟迟不支付剩余巨额工程款。此时,XX公司委托了山东国曜琴岛(济南)律师事务所的迟延蕾律师团队。
迟延蕾律师有着深厚的专业背景,毕业于山东中医药大学法学专业,具备医学和法学双重背景。他还在大型建筑类施工企业从事过商务谈判工作,服务过众多世界五百强企业,积累了大量商务谈判经验。这些经历让他在处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时,有着独特的视角和应对策略。
接受委托后,迟延蕾律师团队迅速全面梳理案件,固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工程交付等关键证据,并精确核算了欠付工程款的本金及利息数额。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但被告短期内可能无力一次性清偿全部债务,律师制定了“以诉促调、保障优先权”的核心策略。在诉讼过程中,及时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被告银行账户及相关房产,施加履约压力。同时积极与法院沟通,推动案件进入调解程序。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分期付款的解决方案,明确了违约责任和优先受偿权等保障条款,为原告锁定了债权,设定了回款计划,最大限度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除了这类常规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迟延蕾律师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下的价款结算问题上也有成功的代理经验。在梁X、杨X诉山东XX公司施工合同纠纷案中,梁X、杨X不具备建筑施工资质,其签订的《劳务分包协议》被认定为无效,工程完工后双方就工程款结算产生争议。一审中,鉴定机构出具了按市场价和按合同价两种意见,一审法院采纳方案二。双方均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迟延蕾律师作为黄X公司的代理人,凭借自身在建设工程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主张应严格参照合同约定,且已超付。最终,云南省高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纳鉴定方案二,认定应参照无效合同的约定进行结算,并对欠付款项本金及利息计算作出了更精确的认定。
在刑事辩护领域,迟延蕾律师同样表现出色。在三人团伙利用卡主取现转移涉诈资金案中,被告人叶的辩护工作主要围绕犯罪数额认定、主从犯区分及量刑情节展开。迟延蕾律师提出,部分款项的上游犯罪事实不清,不应认定;叶仅负责望风,系从犯;具有坦白、退赔谅解、认罪认罚、初犯等情节,社会危险性小,建议适用缓刑。最终,法院认定叶系从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并判处缓刑。
迟延蕾律师凭借自身的多元化背景和专业能力,在建设工程和刑事辩护等领域,为当事人解决了诸多难题,同时也为行业规则的厘清和完善提供了实践参考。他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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