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6日,检察机关对孙XX提起公诉,指控其构成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且系恶势力集团犯罪。此时,徐权峰律师受孙XX委托为其辩护。
徐权峰拥有兰州大学法学硕士学位,自2015年开始执业,多年的刑事辩护经验让他在面对此类案件时有着敏锐的洞察力。他多次与孙XX谈话、反复阅卷,并充分与公检法机关沟通,全方位挖掘有利因素。
在恶势力犯罪认定方面,徐权峰依据《2019年意见》和我国《刑法》第25条规定,指出恶势力犯罪具有人数和手段特征。人数上,恶势力犯罪一般是3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手段上,需采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而本案中,公诉机关指控孙XX属于以孙XX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中较为固定的成员,存在指控不实。同时,孙XX与孙XX二人无共同犯罪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这一精准的法律分析,源于他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对于指控孙XX开设赌场抽头渔利9万元,徐权峰认为证据不足,不属于情节严重。网络型开设赌场虽有情节严重标准,但实体型开设赌场并无明确规定,不能简单套用。而且,本案大部分证人关于棋牌室收入情况的证言存在问题,证人多常年不在家,偶尔回家,且务农人员关于抽头钱金额的证言不一致。此外,除春节少量“拱猪”行为外,平时多是娱乐行为,即便认定开设赌场,也应以“拱猪”收取的台费作为抽头渔利金额。根据司法实践,实体型开设赌场涉案金额达十万元以上,且有典型赌场特征才属情节严重。
最终,法院充分采纳了徐权峰的辩护意见,判决孙X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在另一起宣某某案件中,被告人宣某某与他人持械斗殴,徐权峰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反复阅卷,查阅大量相似案例,提交多份法律意见书,与公检法机关充分沟通。在重一审中,他提出本案系对方主动挑衅,被告人主观恶性小;参与砍伤及打砸的具体情况无法认定,关键证据不足;原审判决量刑不平衡等观点,最终使宣某某获轻判,执行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
项X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判死缓一案,二审阶段徐权峰接受指派担任辩护人。他多次会见、反复阅卷,与承办法官和被害人家属积极沟通,取得被害人父母谅解。他认为一审量刑畸重,被害人有过错,项X归案后如实供述且家属积极赔偿,最终法院采纳其意见,改判项X无期徒刑。
还有杨某某涉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一案,徐权峰接受指派后,立即会见杨某某,认为其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积极申请并与办案机关沟通,最终杨某某于2018年7月被取保候审。
徐权峰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多起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展现了一名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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