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2年开始执业至今,罗贵容已累计承办各类民刑案件超百件,其中刑事辩护、婚姻家事相关案件成功办理占比超60%。她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下面就来看她经办的两起典型刑事案件。
第一起是协助组织卖淫罪案件。兴文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对被告人张X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底至2024年12月期间,同案被告人张X某以经营养生会所为名组织多名卖淫X从事卖淫活动,张X明知张X某实施组织卖淫犯罪,为牟取非法利益,利用微信联系的方式将会所内的卖淫X介绍给嫖客,累计非法获利几千元。不过,张X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身犯罪事实,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
罗贵容接受指定担任张X本案一审阶段的辩护人。她第一时间依法会见张X,全面查阅本案案卷材料,细致核实案件事实与证据细节。凭借多年办理刑事案件的经验,她精准锁定了张X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较轻、非法获利少、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低等核心从轻处罚情节,结合协助组织卖淫罪的量刑规定,确定了“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核心辩护思路。
庭审中,罗贵容针对案件情节依法发表专业辩护意见,着重论证张X的自首情节成立,其仅为组织卖淫行为提供了嫖客介绍的协助服务,未参与组织卖淫的核心环节,非法获利仅有几千元,与组织卖淫的主犯相比,犯罪情节显著较轻。同时强调张X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真诚,无再犯罪的危险,适用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建议法院对其适用缓刑。此外,她还向张X详细释明协助组织卖淫罪的法律规定、自首的认定标准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规则与法律后果,引导张X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最终,法院对罗贵容提出的辩护意见全部予以采纳,判处张X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同时追缴其退缴的违法所得3200元上缴国库。
另一起是醉驾致重伤交通肇事案件。2024年9月3日,张X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搭乘他人行驶至兴文县古XX某路段时,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翻入路旁田里,造成搭乘人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检测,张X血样中乙醇含量为98.6mg/100ml,属醉酒驾驶;经交警部门认定,张X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经鉴定,被害人伤情构成重伤二级及轻伤一级。事故发生后,张X拨打了120及保险公司电话,后由保险公司报警,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已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书面谅解。公诉机关认为张X构成交通肇事罪,同时指出其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的法定从轻情节。
罗贵容再次担任张X本案一审阶段的辩护人。她依然是先依法会见张X,全面查阅案卷材料、核实案件关键证据,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制定针对性辩护策略。她精准锁定了张X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悔罪态度良好、适宜社区矫正等核心从轻处罚情节,确定了“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核心辩护思路。
庭审中,罗贵容着重论证张X的自首情节成立,其醉酒驾驶虽构成犯罪,但事故后积极救助伤者、配合调查,主观恶性较小。同时强调张X足额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悔罪表现真诚,且社区矫正评估意见显示其适宜社区矫正,建议法院对其适用缓刑。她还向张X详细释明交通肇事罪的法律规定、自首的认定标准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规则,引导张X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她积极引导张X与被害人沟通协商赔偿事宜,推动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书面谅解,同时积极推动法院委托社区矫正机构开展调查评估。最终,法院对罗贵容提出的辩护意见全部予以采纳,判处张X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律师价值
在这两起刑事案件中,罗贵容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她通过精准研判案情,锁定核心辩护要点,为案件辩护奠定了坚实基础。在庭审中,她专业发表辩护意见,充分论证量刑与缓刑适用的合理性,让法院充分了解当事人的从轻情节。同时,她向当事人释明法律规定,引导当事人认罪认罚,确保当事人依法享受从宽处罚权益。此外,在交通肇事案中,她还推动和解与社区矫正评估,为法院最终适用缓刑提供了重要依据,实现了“刑罚轻缓化”的辩护目标。
实践意义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等情节的被告人,法院通常会予以从轻处罚。对于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较低、有悔罪表现且适宜社区矫正的被告人,法院也会考虑适用缓刑。这体现了刑法的惩戒与教育功能相结合,既让犯罪者受到应有的惩罚,也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
结尾
回到最初的疑问,在面对刑事指控时,是有可能争取到从轻处罚甚至缓刑的。罗贵容凭借精准研判、专业辩护、引导认罪等优势,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理想的判决结果,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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