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的一家箱包公司就遭遇了这样的难题,与慈溪市的某健身器材厂产生了买卖合同纠纷。该箱包公司按要求交付货物后,健身器材厂却未支付全部货款,这让箱包公司陷入了困境,急切希望能追回款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戴芬芳律师作为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的权益合伙人,在民事纠纷及股东纠纷领域有着深厚的积累。她执业至今已逾400件案件,其中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尤其专精于股东纠纷、企业法律顾问案件,在公司治理、股权架构设计、股权激励等方面也经验丰富。她还是杭州市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西湖分会委员以及企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同时也是浙江省总工会职工法律服务团成员。
接受委托后,戴芬芳律师迅速展开工作。她仔细阅卷,不放过任何细节,深入研究案件涉及的合同、发货单、对账单、增值税发票、通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等各类证据。通过精准梳理交易证据,区分被告确认的欠款与指示案外人支付的款项,明确了被告应支付的货款金额。在这个过程中,她发现合同中关于验收标准没有量化的问题,及时补充了以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为依据的表述,并向对方发函确认,进一步完善了证据链条。
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戴芬芳律师成功主张被告支付91689.8元货款及逾期利息。同时,她有效运用《合伙企业法》,促使法院判决三位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最大限度保障了客户债权实现。最终,箱包公司不仅全额拿回了货款,还让普通合伙人承担了连带责任,这一结果远超客户的初始预期。客户对戴芬芳律师的专业和负责赞不绝口,戴律师专业又负责,为我挽回了损失。戴芬芳律师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自己的执业理念,为客户忠君之事,实现互利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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