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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欠款难追?分案处理与巧用证据或成破局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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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4 · 116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孙启发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87人 执业6年
律所:天津瀚洋(津南)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201202010203756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
咨询电话:18622878656
代表案例:27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孙启发,天津瀚洋(津南)律师事务所,现为天津市法律援助律师、天津市津南区法律援助律师、天津市津南区村居法律顾问。 擅长劳动争议、婚姻家庭、合同事务、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各类案件,同时为多家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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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工程完工后,劳务公司以各种理由拖欠工程款,该怎么办?”这是许多参与工程建设的当事人常遇到的难题。在建设工程纠纷中,难点在于工程款项复杂、证据收集困难,部分小工程还存在鉴定难的问题,容易导致部分诉求因证据不足无法得到支持。当事人委托孙启发律师后,孙律师针对不同情况制定策略。在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中,通过分案处理,先调解小工程欠款,为大工程结算预留空间,最终追回小工程欠款79503.50元;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巧用“自认”规则,施压促成调解,为当事人及二十五位农民工追回工程款490000元。
工程欠款难追?分案处理与巧用证据或成破局关键

在建筑行业蓬勃发展的背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时有发生。其中,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较为常见的类型。

当事人与某劳务公司签订多份建设工程分包合同,为劳务公司承包的多个工程项目提供劳务施工,涉及万科时代中心美湖里改造项目、众美青城1期及2期住宅项目、天津XX商业中心项目、XXX新建研发生产中心项目等。工程完工后,劳务公司仅支付部分工程款,剩余79503.50元以“部分工程未结算”“工程量存在争议”为由拒绝支付。当事人多次催讨无果,委托孙启发律师提起诉讼。从2020年开始执业的孙启发律师,处理过不少类似案件,深知这类案件的难点。部分小工程项目因工程量小、资料不全,存在鉴定难的问题,若一并通过诉讼判决解决,可能因证据不足导致部分诉求无法得到支持。

孙律师接手案件后,对各个工程项目进行分类梳理,区分大、小工程项目,分析每个项目的欠款金额、证据情况及解决难度。发现万科时代中心美湖里改造项目等小工程项目,劳务公司对欠款事实及金额无实质性异议;而XXX新建研发生产中心项目等大工程项目,双方对工程量及工程款金额存在较大争议,需进一步核实和结算。基于此,孙律师制定“分案处理、灵活化解”的代理策略。庭审中,孙律师向劳务公司明确小工程项目的欠款事实及证据,强调其拖欠工程款的行为违法。同时提出合理调解方案,要求劳务公司在一定期限内支付小工程项目剩余工程款79503.50元,当事人撤回对大工程项目的起诉。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劳务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前支付该款项,若逾期未足额支付,需另行支付利息。

类似的工程纠纷还有,二十五位农民工跟随当事人在某建设工程项目中提供劳务,工程完工后,发包方及分包方长期拖欠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无法足额发放。当事人多次带领农民工讨要工程款,历经劳动监察投诉、劳动仲裁等程序,均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农民工情绪激动,多次与发包方、分包方发生冲突。为解决问题,当事人委托孙启发律师提起诉讼,要求发包方某建设集团公司、分包方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连带支付工程款613161.41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78161.9183元。

孙律师接手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和相关证据。通过分析发现,分包方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曾在之前案件中起诉当事人,提交的单方结算材料载明了具体工程款金额。孙律师意识到,该结算材料属于“自认”,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作出的自认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随意反悔。基于此,孙律师制定诉讼策略:以分包方之前提交的结算材料为核心证据主张工程款金额,无需进行工程量鉴定;强调发包方、分包方拖欠工程款的行为损害农民工合法权益,要求其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在诉讼中向对方施压。庭审中,孙律师提交结算材料,指出应作为认定工程款金额的依据,减轻当事人举证责任。同时阐述发包方、分包方的付款义务,强调拖欠行为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发包方、分包方深知“自认”材料不利,且担心引发社会矛盾。孙律师抓住时机提出调解建议,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发包方、分包方共同支付当事人工程款490000元,分四期支付。

除了工程纠纷案件,孙启发律师还处理过刑事案件。被告人程XX有多次犯罪前科,2024年5至6月期间,阚某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开设流动赌局,程XX受储某某指使,负责选择赌博地点、布置赌场等工作。2024年8月1日程XX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被逮捕,2025年3月31日被取保候审。某市某区人民检察院以开设赌场罪对程XX等人提起公诉。庭审中,孙律师作为程XX的辩护人,提出程XX系从犯,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存在退赃行为,请求法院从轻处罚。法院经审理查明,程XX虽有前科,但在本案中起辅助作用,结合其坦白、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最终对其作出从轻处罚的判决。

律师价值

在上述案件中,孙启发律师展现出独特的作用。在工程纠纷案件中,孙律师擅长证据重构,如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从众多证据中敏锐发现分包方的“自认”证据,以此为核心构建举证链,减轻当事人举证责任。在策略制定上,时机把握精准,在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中,根据不同项目情况制定分案处理策略,先调解小工程欠款,为大工程结算预留时间和空间。在刑事案件中,孙律师精准把握辩点,以从犯地位为核心,结合认罪退赃等情节构建完整辩护体系,兼顾法律公正与当事人权益。

实践意义

建设工程纠纷司法实践中,对于工程欠款问题,法院越来越注重证据的完整性和关联性,对于有明确证据证明的欠款事实,会支持当事人的诉求。同时,鼓励当事人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以提高司法效率。在刑事案件中,对于有前科的被告人,法院会综合考虑其在犯罪中的作用、认罪态度等情节,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结尾

回到最初的困惑,工程欠款难追的问题,孙启发律师给出了解决方案。他能精准梳理工程款项,制定分案处理策略,快速追回部分欠款;还能敏锐捕捉关键证据,通过“自认”规则为当事人减轻举证负担,施压促成调解。在刑事案件中,孙律师能准确把握辩点,为被告人争取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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