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有这样一起典型的工伤待遇与劳动关系终止引发的复合型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人任某某原在某建筑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工作,在工作中不幸受伤。之后,双方就工伤待遇、经济补偿、工资差额等问题产生了争议。任某某遇到这样的困境,迫切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于是委托了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陈步青律师。陈步青律师自2022年执业以来,专注于民商事业务领域,尤其擅长处理劳动工伤纠纷,已经累计办理工伤案件上千件。
陈步青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他全面梳理了申请人的工资发放记录、医疗票据、工伤认定材料及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凭借自己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知识,最终确立了包括工伤待遇、经济补偿及工资差额在内的四项仲裁请求。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申请人对部分赔偿项目提出异议,认为部分请求缺乏依据或超出法定标准。陈步青律师围绕《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合同X》相关规定,逐项论证了各项请求的合法性与计算依据。在2026年3月3日,陈律师还根据证据补充情况,依法增加了关于工资差额的仲裁请求,这体现出他在办案过程中对案件事实的持续跟进与及时调整。
在仲裁委员会主持调解阶段,陈步青律师一方面坚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底线,考虑到任某某作为劳动者的实际需求;另一方面也考虑到仲裁与后续执行的时间成本,积极促成调解。他多次与被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进行沟通,经过多轮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被申请人同意分期支付各项待遇共计85,000元,并就逾期支付设置了明确的违约金条款,即未足额支付则可按90,000元申请执行,这极大保障了申请人的实际利益。
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劳动关系已于2025年12月解除;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各项伤残补助金、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等共计85,000元,分两期支付;若任一期逾期未足额支付,申请人可按90,000元(扣除已付部分)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人放弃其余仲裁请求,双方工伤保险关系及基于劳动关系的权利义务全部结清。
本案通过仲裁调解方式结案,既避免了漫长的诉讼程序,也为劳动者争取到了切实可执行的赔偿方案。陈步青律师精准梳理工伤赔偿与劳动关系解除的法律要点,及时追加工资差额请求,并通过设置逾期支付违约金条款,为当事人争取到85,000元实际可执行的赔偿,极大降低了执行风险,实现了劳动者权益最大化,获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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