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是一起特大网络非法放贷与非法催收系列刑事案件,涉案公司在未取得金融许可资质的情况下,运营多款网贷APP,提供引流、风控等帮助,还组织人员对逾期借款人实施软暴力催收。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导致多名借款人不堪压力自杀。被告人李X作为涉案公司普通催收员工,入职时间短、岗位层级低,仅从事基础电话催收工作。公诉机关以催收非法债务罪对其提起公诉,李X面临实刑监禁风险,这无疑会对他的个人生活和未来发展造成严重影响。河南驻马店李珂律师于2016年开始在河南博涛律师事务所执业,拥有丰富的法律经验,接受了李X的委托。
接受委托后,河南驻马店李珂律师凭借其法学本科学历以及多年处理刑事辩护案件的经验,迅速结合案件事实与证据,确立了轻罪辩护、争取缓刑的核心思路。他清楚地认识到,在这类共同犯罪案件中,准确界定被告人的地位和作用至关重要。李珂律师曾处理过众多类似的刑事案件,深知从犯情节在量刑中的重要性。他通过仔细审查案件材料,收集相关证据,重点论证被告人李X在共同犯罪中系受安排执行工作的从犯,为后续的辩护工作奠定了基础。
在法庭辩论阶段,河南驻马店李珂律师进一步突出被告人的从宽情节。他指出被告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且系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李珂律师在以往的案件处理中,积累了丰富的处理自首情节的经验,能够准确把握自首的认定标准和辩护要点。同时,他强调被告人涉案时间短、违法所得少且已全额退缴,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这些情节的提出,有力地证明了被告人的社会危害性较小,为争取缓刑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此外,李珂律师还结合社区矫正评估意见,说明被告人无社会危险性,具备适用缓刑的条件。他在处理多起刑事辩护案件过程中,对社区矫正评估的流程和要求有深入的了解,能够充分利用评估意见为被告人争取有利的判决结果。通过他的专业辩护,让法庭全面了解了被告人的实际情况。
最终,法院经审理,充分采纳了河南驻马店李珂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依法认定被告人李X构成催收非法债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李珂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500件,其专业的辩护能力和务实的工作态度得到了广泛认可,他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执业信条,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化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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