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难点重重。被告书面指定专人负责水泥采购、对账及结算事宜,原告依约供货并开具发票,经指定人员签字对账确认了欠款金额,但被告却以“对账人离职、未正式结算、涉嫌串通虚构货款”等理由拒付。
杨杭川律师第一时间抓住“指定结算人身份效力”这一关键突破口,直接否定被告“人员离职、无权对账”的抗辩逻辑。他系统整理了购销合同、交货单、对账单、增值税发票、税务抵扣记录、社保缴纳证明等全套证据,形成完整闭环。在合同约定违约金偏高的情况下,他通过法理与情理结合的专业说理,既确保委托人本金100%支持,又争取到法院认可的合理违约金。同时,他逐一击破被告提出的“未结算、串通、发票提前开具”等不成立理由。
最终,法院生效判决明确认定:对账人员系被告合同指定的项目结算负责人,签字对账具备合法法律效力,被告全部抗辩均无事实与证据支撑;原告已完整履行供货、开票、交付等全部合同义务,被告逾期付款已构成违约。被告需向原告支付全部剩余货款百余万元,并支付法院依法调整后的违约金十余万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近两万元全部由被告承担。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对于普通人而言,在商业交易中,首先需要重视合同的签订,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指定结算人等关键事项。遇到类似纠纷时,要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合同、交货单、发票等,以便在诉讼中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要善于抓住案件的关键突破口,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和论证,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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