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和胡X是朋友,胡X给被告人介绍工作,之后编造理由说用于合法用途,让被告人提供身份证去办理工商登记和开设公账。谁能想到,胡X竟用这个公司搞起了诈骗活动,被告人也因此被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立案侦查。
在被立案侦查后,被告人心里那叫一个焦虑,原本只是出于朋友情谊帮忙,却莫名其妙陷入了刑事案件。他一开始心里预期能判个缓刑就谢天谢地了,毕竟一旦认定构成刑事犯罪,对他的政审、人身自由和社会评价都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王伟栋律师是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的。他第一时间就去阅卷,这卷宗里的内容可不少,每一页都关乎着被告人的命运。王律师仔细查看后发现,现有证据根本不足以证明被告人构成犯罪。于是,他向检察院递交了《法律意见书》,详细阐述了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理由。他指出,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的入罪标准尚不明确,一般构成本罪应在客观上实施买卖证件行为,主观存在买卖证件的故意,而被告人客观上只是提供了证件,并不构成犯罪。同时,认定构成刑事犯罪前提应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之标准,现有案件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而且他还提出,如果暂不能作出不起诉决定,应对案件的起因、经过以及胡X陈述不实进行补充侦查。
之后,案件经过了两次退回补充侦查。王律师根据补充的证据材料,再次递交了《法律意见书(补充)》。他这一系列的工作,可不是随便做做样子,每一步都是为了给被告人争取最好的结果。
最终,检察院采纳了王律师的意见,认为现有证据仅能证明被告人客观上存在提供营业执照的行为,但是无法证明被告人存在买卖行为,因而作出了不起诉决定。这和被告人最初预期的缓刑相比,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惊喜。原本担心会留下犯罪记录,影响自己的未来,现在却完全摆脱了刑事犯罪的阴霾。
这个案子能有这样的结果,关键就在于王律师对证据的精准把握和对法律条文的准确运用。他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介入,通过仔细阅卷发现问题,多次提交法律意见书阐述观点,最终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了不起诉决定,让被告人重获自由和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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