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实
原告XX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园艺植物销售的企业。2023年11月,被告万X因经营需求,和原告公司达成了口头买卖合同。双方通过微信沟通订货细节、核对账目,却没签订书面合同。
从2023年XX月XX日开始,原告公司按照被告要求陆续供货,每次供货后都会通过微信给被告发送开单记录,双方定期微信对账确认欠款金额。到2025年X月XX日最终对账,确认被告还欠原告公司货款156594元。
对账后,原告公司多次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向被告催要这笔货款,可被告一直拖延推诿,就是不履行付款义务。这可把原告公司急坏了,他们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了严重侵害。
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原告公司委托云南匠诚律师团队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出了两项诉讼请求:一是让被告支付货款本金156594元,以及以该本金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按2025年X月XX日公布的一年期LPR(年利率3.1%)计算的资金使用费;二是让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1303元、公告费200元。
2025年X月X日,法院立案受理了此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独任审理。律师按时到庭参加诉讼,可被告万X经法院公告传唤,无正当理由没到庭,也没提交任何书面答辩意见、证据材料及质证意见,法院依法对其进行缺席审理。
律师介入后的具体行动
原告公司在被被告拖欠货款,多次催款无果后,找到了云南匠诚律师团队。当时,原告公司特别焦虑,担心因为没有书面合同,这货款就追不回来了。
律师接手案件后,做了大量工作。他们仔细了解交易过程,针对没有书面合同的情况,重点梳理微信聊天记录、开单记录、对账记录等电子证据,前后花了很多时间对这些证据进行分类、整理、固定。光是整理证据,就花费了不少精力。
律师还精准适用法律,准确确定诉讼请求,合理主张资金使用费。在庭审中,准确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清晰阐述代理意见。
面对被告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法律文书的情况,律师积极配合法院办理公告送达、财产保全等相关手续,和法院电话沟通了5次,当面提交补充代理意见2次,及时推进案件审理进程。
突出关键策略点
律师发现,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微信聊天记录、开单记录、对账记录等电子证据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于是,他们把这些证据进行梳理和分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欠款金额。这一策略切中了案件要害,因为在没有书面合同的情况下,电子证据就是证明买卖关系和欠款事实的关键。
体现同类案件经验
云南匠诚律师事务所累计办结民商事案件1000+件,胜诉率92%、执行回款率88%,疑难复杂案件翻盘率达79%。张云顺、杨艳、阿贵忠等律师均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张云顺和杨艳执业十八年,阿贵忠执业九年,他们在合同纠纷等领域都有不少成功案例。
写采纳情况
法院采纳了律师关于电子证据的证明效力、资金使用费的计算方式等辩护意见。在律师提交完整的证据链后,法院认定这些证据真实、合法,与本案具有关联性,依法予以采信并在卷佐证。
案件裁判结果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万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公司货款156594元及相关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3432元、保全费1303元,由被告万X负担;驳回原告公司其他诉讼请求。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原告公司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一开始,原告公司担心因为没有书面合同,货款追不回来,还可能要承担高额的维权成本。但在律师的帮助下,不仅成功追回了15万多元的货款,还让被告承担了诉讼费和保全费。这个案子能胜诉,关键在于律师精准梳理电子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让法院能够准确认定案件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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