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徽省砀山县,有这样一起令人揪心的案件。一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与未满14周岁的被害人确立恋爱关系后发生了性关系,这一行为涉嫌构成强奸罪。嫌疑人经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行为,并且自愿认罪认罚,还与被害人达成了谅解。然而,嫌疑人的未来该何去何从,成为了其法定代理人心中的一块大石头。
此时,嫌疑人法定代理人找到了安徽贾东峰律师事务所的贾东峰律师。贾东峰律师自199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的办案经验,承办各类案件不低于2000余件。他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准则,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以专业、高效、严谨的服务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贾东峰律师接受委托后,结合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原则,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他重点围绕嫌疑人系未成年人、自首、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社会调查良好、具备监护帮教条件等从宽情节,向检察机关提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专业法律意见。在整个过程中,贾东峰律师全程保障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
最终,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有悔罪表现,符合附条件不起诉条件。依法对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10个月,并明确了考验期内监管与矫治要求。这一结果不仅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也给了这名未成年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而贾东峰律师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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