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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罪指控下的自首情节精准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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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4 · 1060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赵磊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7年
律所: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31210000MD00526338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5566017219
代表案例:13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 电话/微信15566017219(免费咨询),东北地区专做刑事辩护的律所(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创始人,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主任,行仁律所毒品犯罪部负责人,刑事法律风险防控高级讲师。 专注办理涉毒涉黑、贪污非吸、诈骗滋事、故意杀人、职务侵占等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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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涉及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洗钱罪的刑事案件,检察机关不认可当事人自首情节,数罪并罚刑期可能大幅攀升。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赵磊律师带领团队,经查阅案卷、案例检索和法律研究,提交法律意见书并申请补充证据。最终,检察机关认可自首情节,提出数罪并罚两年两个月量刑建议。
三罪指控下的自首情节精准辩护

20XX年,在某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讨论会上,检察官们正严肃讨论一起复杂案件,这起案件当事人被指控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和洗钱罪,且检察机关不认可其自首情节。此时,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的赵磊律师深知一场硬仗即将开始。

这起案件中,争议焦点在于能否认定当事人的自首情节。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仅受贿罪一罪就符合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量刑幅度,若三罪成立且无自首情节,当事人将面临更重刑罚。赵磊律师2009年开始执业,是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在职务犯罪领域经验丰富。

赵磊律师带领行仁团队接案后,迅速开展工作。他们第一时间查阅全部案卷材料,深入分析后发现案件存在自首立功两个关键法定从宽情节,但检察机关并未认可。为说服检察机关,团队展开大量案例检索和法律研究,形成严密法律论证体系。他们检索大量类似案例和法律法规,证实当事人符合自首构成要件,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提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的核心标准在本案存在。

之后,赵磊律师及其团队向检察机关提交详尽法律意见书,并申请对自首问题补充证据。这一申请得到重视,补充侦查中,新证据印证了团队观点。赵磊律师凭借经验与检察机关多轮沟通,团队整理全国类似案件判决范例,支持自首成立观点。最终,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认可当事人自首情节。

最终,原本理论上刑期可能大幅提升的案件,检察机关提出数罪并罚两年两个月的量刑建议,远低于法定刑期下限。

处理完这起案件后,赵磊律师会定期组织团队成员对类似案件进行复盘。在之后一起职务犯罪案件中,团队运用复盘总结的方法,快速找到案件关键突破口,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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