嵇成吉律师是上海市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以来专注民商事纠纷与刑事辩护,累计成功办理案件数百起,多次为当事人挽回重大经济损失。在建设工程领域,他成功代理多起案件,为企业追回巨额工程款;在刑事辩护方面,也精准把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被告人争取轻判。
嵇成吉律师在多个核心业务领域展现出显著优势。在建设工程与房地产领域,他有着丰富的工程款追讨、质保金纠纷处理经验,能精准把握法律适用和合同条款,为承包方争取最大利益。例如在多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成功将应付工程款大幅提升,并明确质保金分期支付利息。在合同纠纷领域,他处理过服务合同、承揽合同等多种类型案件,调解结案率高,为当事人追回大量款项。在劳动争议方面,他能为劳动者有效追索劳动报酬、二倍工资等,也能为企业进行高管责任抗辩和用工合规服务。在婚姻家事与财产领域,他成功处理离婚、子女抚养、房产分割等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到合理权益。在侵权责任领域,他能为受害者争取交通事故伤残赔偿等。在刑事辩护领域,他精准把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被告人争取轻判。
接下来看嵇成吉律师承办的一个典型案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在这个案件中,嵇成吉律师代理的是原告成都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7月,原告与被告一昭通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昭通某项目二期】总承包施工及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合同》,承建案涉工程。项目于2023年10月7日竣工验收合格,2024年2月23日双方共同出具《工程结算书》,确认结算总造价为290XXXX5493.26元。截至起诉时,被告一已付217XXXX7297.58元,尚欠进度款641XXXX5330.88元,该进度款应于2025年4月5日前支付,逾期违约金以应付未付款的3%为限,计XXX.93元。合同另约定质保金(结算总造价的3%,计XXX.80元)于保修期满两年后支付,原约定支付日为2025年10月22日。因被告一经营状况恶化、账户被冻结且涉多起未履行执行案件,原告依据不安抗辩权主张提前支付质保金。被告二昭通XX公司系被告一的唯一股东,两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同、住所一致,原告要求被告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原告的核心诉求包括判令被告一支付97%部分进度款641XXXX5330.88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XXX.93元;提前支付剩余质保金XXX.80元;确认原告对案涉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在欠付金额范围内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判令被告二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由被告承担。
案件存在几个关键难点。一是质保金支付期限尚未届满,如何合理合法的主张提前支付是一个难题。二是被告一经营恶化但未明确拒绝付款,需要找到合适的法律依据来推动诉求实现。三是一人公司股东财产独立性举证,要证明被告二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非易事。
嵇成吉律师所在的上海市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团队接手此案后,制定了一系列策略。他们紧扣合同约定,成功主张违约金顶格计算。利用被告当庭自认“经营状况恶化、无力支付”,援引不安抗辩权及预期违约规则,促使法院突破合同约定期限判决提前支付质保金。针对一人股东,精准适用《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举证责任倒置,以被告提交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证明后续持续独立为由,让法院判令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同时,积极争取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为执行提供强力保障。
最终,法院于2026年2月3日作出判决。被告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工程进度款641XXXX5330.88元及违约金XXX.93元;被告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质保金XXX.80元;原告在被告一欠付上述两项共计747XXXX1955.61元范围内,就案涉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15559.78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一负担。
这个案例具有重要的典型意义。对于同类建设工程纠纷案件,首先,在发包方经营状况恶化时,承包方可以合理运用不安抗辩权和预期违约规则,提前主张质保金等款项,保障自身权益。其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紧扣合同约定,争取违约金等合理赔偿。再者,对于一人公司股东责任的认定,要善于运用法律规定进行举证,确保股东承担相应责任。最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争取,能为债权实现提供有力保障。嵇成吉律师在执业以来成功办理数百起案件,在建设工程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当事人挽回了重大经济损失,其专业能力和办案水平值得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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