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方的近亲属在一场交通事故中不幸离世,随后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肇事方和登记车主承担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肇事方辩称死者存在过错应减轻自身责任,登记车主则主张自己仅为名义车主且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还提出已垫付部分费用要求抵扣。经交管部门认定,肇事方醉酒、超速行驶,负事故全部责任,涉案车辆登记在他人名下且事故时处于脱保状态。此案件由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执业4年的杨稳定律师代理。
在面对被告提出的“死者过错减责”抗辩时,杨稳定律师曾在长期的民商事法律事务处理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她从事故因果关系的角度进行分析,结合交管部门的事故认定书、酒精检测报告等证据,逐一驳斥了肇事方的说法,牢牢锁定肇事方为全责赔偿主体,避免了责任被不当稀释。在证据收集方面,杨稳定律师充分发挥其在处理各类案件中锻炼出的敏锐洞察力,整合了事故认定书、尸检报告、酒精检测报告、亲属关系证明、费用票据等关键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为胜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对于登记车主提出的“名义车主免责”抗辩,杨稳定律师凭借其在建设工程、公司法律事务等领域积累的对责任界定的深入理解,从车辆实际管控、投保义务归属等方面进行了精准论证。她详细分析了车辆的实际使用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最终成功让法院认定登记车主无过错,不承担责任。
在赔偿项目的确定上,杨稳定律师系统梳理了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事宜支出等全部法定赔偿项目。她结合当地赔偿标准逐项核算,确保赔偿无遗漏、无低估,最大化保障了家属的财产权益。同时,杨稳定律师兼顾情感与法理,在主张物质赔偿的同时,重点论证了侵权行为给家属造成的严重精神损害,成功为原告争取到了高额精神损害抚慰金。
最终,法院采纳了杨稳定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肇事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登记车主无过错不承担责任,驳回了被告方减轻责任、抵扣费用的抗辩,支持了原告方绝大部分诉讼请求,切实维护了死者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杨稳定律师作为高级企业合规师、西安市某区法院商事调解员、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人身损害、交通事故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当事人、司法机关与业内同行的广泛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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