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王X与被告杨某经人介绍相识后结婚,婚后育有一女王X某,如今5岁了。婚前两人缺乏深入了解,婚后感情基础薄弱,常因家庭琐事争吵,感情逐渐破裂。20XX年,双方分居,王X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争夺婚生女抚养权,还要求杨某每月支付1500元抚养费。
当时杨某接到起诉书时,她坚决想要保住孩子的抚养权,可面对男方的起诉,心里一点底都没有。毕竟孩子是她的心头肉,要是抚养权没了,她真不知道该怎么办。而且男方要求的抚养费标准也让她觉得不合理,双方多次协商都没有结果,她感觉自己陷入了绝境。
李楠律师在这个时候接手了杨某的案子。他第一时间就开始梳理案件核心事实,制定了“稳抚养权、谈抚养费、促调解”的诉讼策略。他重点关注孩子长期随母亲生活的事实,因为孩子自出生后主要由杨某照料,熟悉母亲的生活环境与照料方式,变更抚养权会严重影响孩子的成长稳定性,而这正是法院裁判抚养权的核心考量因素。
在阅卷过程中,李楠律师仔细研究每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对杨某有利的点。他还多次会见杨某,了解孩子的生活情况和成长环境。有一次会见时,杨某哭诉着说孩子离不开她,这更加坚定了李楠律师为她争取抚养权的决心。
针对男方主张的1500元/月抚养费,李楠律师结合锦州市本地生活水平、5岁孩子实际生活教育支出,以及男方的经济收入情况,明确指出该标准远超本地合理水平。他向男方阐明,若抚养权归女方,男方应依法承担抚养费,而非反向要求女方支付。
庭审调解阶段,李楠律师围绕“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与男方王X、承办法官展开多轮沟通。他向男方清晰说明孩子随母亲生活的稳定性与必要性,强调变更抚养权对孩子成长的不利影响,促使男方放弃争夺抚养权。同时,结合本地生活成本与男方经济能力,提出男方每月支付650元抚养费的调解方案,既保障孩子的基本生活与教育需求,也兼顾男方的实际支付能力,避免后续履行纠纷。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儿童座椅,李楠律师也提出归女方所有的调解方案,快速解决财产争议,减少双方分歧。
最终,在李楠律师的专业调解与法律分析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自愿离婚,孩子由被告杨某抚养,原告王X每月支付650元抚养费,共同财产儿童座椅归被告所有,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杨某原本担心会失去孩子的抚养权,还可能要支付高额抚养费,现在不仅保住了抚养权,还争取到了合理的抚养费,这个结果比她预想的要好太多。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也是打策略。这个案子能成功,靠的是李楠律师对案件事实的精准把握和合理的调解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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