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遭遇肇事逃逸,负次要责任方的保险公司企图缩减赔偿比例;当兄弟因拆迁补偿款分割起争执,协议效力遭质疑,当事人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这正是刘苗律师接手相关案件时面对的棘手局面。刘苗是湖南金州(株洲)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以来,累计办案数百余件。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朱X因交通事故受伤,交警认定摩托车驾驶人负主要责任且逃逸,郑X负次要责任。一审判决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范围内全额赔偿剩余损失,但保险公司不服上诉,主张仅承担70%赔偿责任,还对非医保用药和护理费标准提出异议。刘苗接手此案后,凭借湖南工业大学法学学士的专业背景,迅速展开行动。他深知证据的重要性,收集并整理了交警事故认定书、住院病历、医疗费票据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的索赔证据链。在责任比例方面,他指出虽然郑X负次要责任,但肇事逃逸的摩托车驾驶人无法确定,若仅按30%赔偿,受害人大部分损失将无法弥补,一审法院的判决符合保险先行赔付原则和保护受害人权益的立法精神。对于非医保用药,他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保险公司承担举证责任,因保险公司举证不能,法院最终支持了非医保用药费用。在护理费标准上,他提供护工收费证明等资料,证明180元/天的标准合理。最终,二审法院维持原判,为当事人多争取了约30%的赔偿款。
在合同纠纷案中,易X与易XX兄弟因拆迁补偿款分割产生纠纷。易XX上诉称其名下68平方米房屋不在拆迁范围内,协议系受胁迫签订。刘苗系统梳理从委托书到两次分割协议的完整文件,证明双方对房屋纳入拆迁范围及补偿款分割方案已达成一致。他运用禁止反言原则,指出易XX已签字确认并领取补偿款,事后否认违反诚信。对于“胁迫”主张,他依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让易XX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易X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刘苗在处理案件时,有自己独特的习惯。他会在会见当事人前,花时间观察当事人的微表情,以此更好地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想法和诉求。这一习惯源于他多年的执业经验,在早期处理各类案件时,他发现通过观察微表情能获取更多信息,从而更精准地制定诉讼策略。
案件结束后,当事人获得了应有的赔偿和补偿,他们的生活也因此得到了改善。而刘苗并没有停下脚步,他接下来将投身于更多的刑事辩护案件中,继续以自己的专业和责任,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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