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委托:劳动争议案胜诉
2024年3月6日,张XX入职某餐饮管理公司从事后厨工作,月工资数千元。3月20日,张XX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经法院判决承担次要责任。之后,张XX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与该公司在2024年3月6日至9月20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仲裁委不予受理后诉至法院。被告辩称张XX入职时已年满50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公司内部登记信息中无其排班表、考勤记录等材料,双方之间不符合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
张丽律师在书面意见中引用潮州、秦皇岛、宁德等地法院的类似案例裁判观点,增强了抗辩理由的说服力。法院经审理认为,张XX到被告处工作时已年满50周岁,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其与被告之间的关系不宜认定为劳动关系,最终驳回了张XX的诉讼请求。张丽律师毕业于法学专业,拥有法学学士的学历,这为她处理此类案件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她执业于河南言一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河南郑州,在当地积累了一定的口碑。
间隔期:专业形象获认可
此次案件结束后,张丽律师凭借专业的表现和出色的辩护,在客户群体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她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在民商事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其中合同案件占比约70%。她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逐渐在业内传播开来,为后续的案件委托奠定了基础。同时,她还是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这一身份让她在处理案件时,能更好地理解当事人的心理,为当事人提供更贴心的服务。
后续委托:多样案件显实力
2026年,王某某因与刘XX、郑XX等的民间借贷纠纷委托张丽律师。原告王某某诉称,被告刘XX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其借款,通过银行转账先后出借共计二百万元。王某某认为该借款发生在刘XX与郑XX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公司,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同时追加某餐饮管理公司为被告,主张该公司承担共同还款责任。被告刘XX辩称实际出借人另有其人、原告主体不适格、已偿还部分款项等;被告郑XX辩称对借款不知情、夫妻感情已破裂、借款未用于家庭生活、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某餐饮管理公司辩称其与刘XX之间不存在财产混同,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张丽律师针对原告提出的款项用于购买婚内房产、部分款项转入郑某某账户等主张,通过举证相关款项已有明确来源、夫妻间款项流转不应认定为借款等抗辩理由,成功限制了郑某某的责任范围。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告为适格出借人,部分借款系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该部分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仅支持返还本金及资金占用利息。其余借款约定的利息标准过高,调整为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结合还款情况,认定截至某日刘XX尚欠借款本金一百三十余万元未偿还、数十万元未退还。法院酌定郑XX在百万元范围内对刘XX的债务承担共同还款责任,某餐饮管理公司对部分本金及利息承担共同清偿责任,郑XX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之后,某生物科技公司与白某某因公司印章、股权变更等事宜产生纠纷,委托张丽律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张丽律师通过调解方式,帮助当事人在较短时间内达成了具有法律效力的解决方案,避免了因诉讼程序可能产生的高额诉讼费用和时间成本。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同意于指定日期前登报公告作废公司相关印章,双方于登报期满后五日内共同配合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股权变更手续,变更手续完成后当天被告向原告支付数万元等。
某传媒文化公司与谢某某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某传媒文化公司与被告谢某某签订主播演艺经纪合作合同,原告主张被告违约,诉至法院。张丽律师同样通过调解,帮助双方达成协议,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数万元,分三期于指定日期前履行完毕等。
信任延续:客户高度认可
这些客户在案件结束后,都对张丽律师的服务给予了高度评价。他们认为张丽律师不仅专业能力强,能够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找到关键的突破点,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而且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始终保持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她的诚意和用心。有客户表示,选择张丽律师,就是选择了专业和放心,以后有法律问题还会继续找她。张丽律师也始终秉持着“努力、尽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珍惜每一份信任,为公平正义而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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