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十六年的李鉴春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兼具侦查与辩护双向思维。他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300余件。下面以万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来看他与常规处理方式的差异。
通常情况下,此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辩护律师多会在审判阶段集中发力,主要围绕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等方面进行辩护,争取从轻处罚。但在这起案件中,李鉴春律师选择了不同的路径。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批捕时,他第一时间介入会见万X,确认其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且为初犯、偶犯,无前科。同时动员家属主动退赔8000元,并劝导万X认罪认罚。之后及时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重点论证万X不符合逮捕必要性条件。
按照常规,在涉案资金流转频繁、当事人获利且涉共同犯罪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很可能会被检察院批捕,后续进入审判阶段后,量刑可能较重。然而,实际结果是检察机关采纳了李鉴春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法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公安机关随即对万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案件侦查终结移送起诉后,李鉴春律师继续跟进,向检察机关提交了《建议适用缓刑法律意见书》,检察机关采纳建议,在起诉时提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的量刑建议。最终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判决万X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与常规结果相比,李鉴春律师通过在批捕阶段主动出击,成功阻却羁押,为后续辩护创造了有利条件,并在后续阶段持续跟进,实现了全程有效辩护,让当事人获得了轻缓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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