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工地“临时工”受伤索赔难,律师如何破局?

工地“临时工”受伤索赔难,律师如何破局?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3 · 134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陈步青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4年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1202210482512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
咨询电话:17805135388
代表案例:39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累计办理工伤案件上千件,覆盖江苏、安徽、浙江、上海等多个地区,帮助数百名职工成功获得工伤赔偿,处理过多例职业病诊断、工亡案件及工伤行政诉讼案件,熟悉各地办案流程和政策标准,实战能力强,维权成功率高。
更多>
导读:陈步青律师曾代理周XX与洛阳某某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的劳动关系确认案。周XX在工地受伤,公司称其是临时工,不承认劳动关系。陈步青律师指导收集证据形成证据链,庭审中有力反驳对方观点。最终法院采纳代理意见,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工地“临时工”受伤索赔难,律师如何破局?

原告周XX在XXXX年XX月X日入职了被告洛阳某某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在被告承接的南京市江宁区某工地污水处理项目做电焊工。当时双方约定工资380元/天,不过没签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也没给他交社保

到了XXXX年XX月XX日,周XX工作的时候受了伤。公司只是付了部分医疗费,也没给他申报工伤。周XX没办法,只能起诉,请求确认在XXXX年XX月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期间,他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公司那边的态度很明确,他们辩称周XX是临时雇佣的临时工,和公司不存在从属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对于周XX来说。要是没办法确认劳动关系工伤认定和后续赔偿可就都没希望了,他受伤之后本来就没法正常工作,没有赔偿,生活要陷入困境。

陈步青律师接受委托之后,就知道这案子的核心难题是啥了。公司拒不承认劳动关系,想用“临时雇佣”这个理由来逃避工伤赔偿责任。为了解决这个难题,陈步青律师制定了“以事实为依据、以证据链锁定劳动关系”的诉讼策略。

陈步青律师先指导周XX全面梳理证据。经过一番努力,找到了能证明工作内容的证人证言,还有显示公司支付工资7784元的银行流水,工作期间的沟通记录、事故发生后的送医记录以及公司支付医疗费的凭证等。这些证据都是零散的,但是陈步青律师把它们巧妙地串联起来,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从这儿能看出,工资是公司发的,工作内容是公司的业务范围,劳动成果也由公司享有,这完全符合劳动关系的法律特征。

开庭的时候,公司的代理人坚持说周XX只是“临时雇佣”,还拿“不必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当理由,否认劳动关系。陈步青律师可不能让他们就这么蒙混过去,针锋相对地指出,就算是以完成特定工作为期限的用工形式,也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陈步青律师还引用了《劳动合同X》第七条的规定,强调用人单位从用工那天起就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了,用工时间长短、签没签合同都不影响劳动关系的认定

最终的结果挺不错。法院经审理后,完全采纳了陈步青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书里明确指出,周XX进入公司后,被安排到公司承接的项目工作,工作内容是公司的业务范围,劳动成果由公司享受、劳动报酬由公司发放,双方关系符合劳动关系特征。公司说周XX是临时雇佣,即便是以完成特定事项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也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X》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判决确认周XX和公司在XXXX年XX月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而且案件受理费还免收了。

周XX一开始担心没办法确认劳动关系,拿不到赔偿,现在能有这样的结果,和之前的处境形成了鲜明对比。这个案子能赢,关键在于收集到了有效的证据,并且把它们串联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有力地证明了劳动关系的存在。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

遇到诉讼指南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