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阿拉善左旗有一对小情侣遇到了麻烦事。他们同居3年,为了结婚共同买了一套总价40万元的房子。男方实际出了35万,女方出了5万,可房产证上却登记为双方各占50%。现在两人感情破裂要分手,女方觉得登记各一半,那房子就该平分;男方却觉得自己出了绝大部分钱,凭啥只拿一半。这可愁坏了这对小情侣。
彭佩荣律师在接到他们的咨询后,开始了一系列工作。彭律师自200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6000件,其中民商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企业法律事务相关案件就有5000余件,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45%,累计涉案标的额超3亿元。
彭律师先是仔细研究了这个案子。他发现,这对情侣没有书面协议约定份额,仅仅是房产证上登记各占50%。彭律师查阅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参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在这个过程中,彭律师前后查阅相关法律条文资料达上百页,还研究了多起类似的案例。
彭律师分析得出,法院不会只看登记情况,核心是看谁真出钱、出了多少钱。他的辩护意见核心逻辑是:虽然房产证登记双方各占50%,但这只是对外有效,防止一房多卖、保护陌生人;而情侣内部算账,出资才是关键。并且,没有书面协议约定份额时,根据法律规定,同居期间共同买的房,应按出资比例分,再结合共同生活、装修、还贷等情况微调。
从彭律师的办案经验来看,他办理过众多类似的民商事纠纷案件。在处理房产分割这类案件时,他总能精准把握案件核心。
按照彭律师的分析,法院大概率会按实际出资比例分割。房屋总价40万元,男方出资35万,占比87.5%;女方出资5万,占比12.5%。法院通常会判决房子归出资更多的男方所有,男方按12.5%给女方补钱,即40万×12.5%=5万元(不含增值,有增值按现价算),剩余房贷由拿到房子的一方继续还。
对比这对小情侣最初的担忧,女方原本想平分房产,最后大概率只能拿到按出资比例的钱;男方原本担心自己出了大部分钱却只能拿一半,现在有望按实际出资比例获得房子。这个案子能有这样清晰的分析结果,关键在于彭律师准确把握了法律规定和案件的核心要点,即出资才是内部房产分割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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