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某满心欢喜地买下了某某购物公园的一个返租商铺,本以为这是一份稳定的收益来源。约定的租期到2019年2月5日,然而当租期结束,郭某某却陷入了困境。他觉得开发商一直在实际使用他的铺位,理应继续支付租金。于是,他下定决心起诉开发商,要求支付2019年2月至2024年10月的租金,共计7万多元。
郭某某的内心充满了期待,他觉得自己的诉求合情合理。但现实却如同一场迷雾,让他感到迷茫。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续签,也没有任何书面文件能证明开发商继续占用了他的商铺。他不知道该如何才能让自己的诉求得到支持,也不知道这场官司的结果会如何。
就在郭某某陷入困境的时候,这个案子交给了河南南阳冯居昊律师。冯居昊律师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本科,拥有二级建造师证书,在河南览山律师事务所已专职执业多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他深耕于民商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50余件,尤其专精于交通事故、工伤等损害赔偿案件,在劳动仲裁、离婚纠纷、合同纠纷等细分领域也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
冯居昊律师接手案件后,立刻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他仔细梳理了全部证据,包括认购协议、租赁协议、付款凭证,甚至还亲自去拍了商铺现状照片。然而,问题接踵而至。庭审中,被告拿出了2019年的报纸公告、公证书等证据,证明已通知业主收回商铺或续签,且商铺所在区域长期空置、正在施工。更让情况复杂的是,郭某某指认的427号商铺,和被告指认的竟然不是同一个位置。法院组织现场勘查时,负一楼正在吊顶铺地坪,原来的商铺早已拆除。
面对如此复杂的局面,冯居昊律师没有丝毫退缩。他凭借着自己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知识,努力寻找案件的突破口。他深知这类案子拼的不是谁更委屈,而是谁手里有硬证据。在整个办案过程中,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始终以当事人的利益为出发点。
最终,法院认定:原告未能举证证明被告在合同到期后继续占用使用涉案商铺,驳回全部诉讼请求。虽然这个结果对于郭某某来说并不理想,但冯居昊律师通过这个案子,给所有当事人都提了个醒。他一直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把当事人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不放过任何一个能为当事人争取利益的细节。他提醒大家,合同到期后,如果还想继续收租,要么续签书面合同,要么留下对方实际占用的铁证,比如对方招商的广告、商户缴纳租金的凭证、物业费缴纳记录等。否则,光凭“我觉得你在用”,法院是不会认可的。这个案件虽然以败诉告终,但冯居昊律师的专业精神和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将激励着他在法治道路上继续前行,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务实高效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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