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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惊叹的是: 他为何能让众多刑事案件当事人重获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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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3 · 1049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鉴春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17年 职务:主任
律所: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116200910770435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781271663
代表案例:9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毕业于名校法律系,法律理论功底深厚。在公安机关刑事办案部门工作多年并担任部门领导职务,从事律师职业多年,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与深厚的人脉资源。善于发现刑事案件的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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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李鉴春律师执业超16年,有丰富刑侦及教学经验,擅捕捉辩点。他凭借双向思维和扎实专业,为多起案件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缓刑等结果,维护合法权益。
令人惊叹的是: 他为何能让众多刑事案件当事人重获自由?

当遭遇刑事案件当事人往往陷入迷茫,不知如何应对,更不清楚怎样为自己争取合法权益。李鉴春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拥有法学学士的学位。他曾在周口市公安机关法制、预审、刑侦、经侦等部门工作近二十年,还担任过刑侦队、经侦队领导十余年,参与及领导300余起刑事案件的侦破及预审工作。2009年他转行成为律师,凭借独特的经历,兼具侦查与辩护双向思维,能洞悉公检法机关内部办案流程

以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为例。某公司河南分公司与张某签订《脚手架分项工程承包协议》,张某租赁设备后未用于约定工程,涉及金额约200余万元,公司以合同诈骗罪报案,张某被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李鉴春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他全面核实证据,通过阅卷、会见张某及调取相关材料,梳理设备租赁、使用和转移的过程及时间节点,还原事情真相。精准辨析张某的主观意图,指出其虽未将设备用于约定工地,但设备用于工程施工或债务周转,且未采取典型诈骗行为,不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同时明确刑民边界,主张这是合同履行中的民事纠纷,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他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并附上证据线索。最终,检察机关采纳意见,认为张某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决定不起诉,市检察院复查后也维持了该决定。

李鉴春律师之所以能如此出色地办案,得益于他的复合背景。他曾在公安机关的工作经历,让他熟悉侦查流程,能敏锐捕捉案件中的关键信息和辩点。而大学法学特聘讲师的经历,又使他法学理论功底深厚,能准确适用法律。他注重细节拆解与证据链梳理,从侦查阶段就预判风险并制定策略。在万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中,他在审查批捕阶段及时介入,通过会见、促成退赔和认罪认罚,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为万X争取到不予批捕,变更为取保候审;审查起诉阶段提出缓刑建议,审判阶段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最终万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在熊X偷越国境案中,他从事实、情节与政策三个维度构建不起诉辩护体系,与检察官沟通并提交法律意见,成功让熊X被不起诉。

李鉴春律师总是冷静地分析案件,凭借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在复杂的刑事案件中找到生机,他的工作状态就像一位沉稳的舵手,在法律的海洋中为当事人指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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