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陷入了一场确认合同无效纠纷的困境。此前,我对被告夏某享有450万元债权,夏某在未履行付款义务的情况下,联合妻子吴某和妹妹夏某恶意串通,签订《抵押设立协议》,将案涉房屋抵押给妹妹并办理登记。当我申请强制执行时,发现房产存在抵押而无法执行,这让我心急如焚。我咨询过一些人,但他们的说法让我更加没底,感觉这维权之路希望渺茫。
在我无助的时候,经朋友介绍,我找到了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的杨福律师。杨福律师从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拥有法学本科学历,已经主办过逾近百件案件,是中国法学会会员、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四级律师,还担任着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中心小学法制副校长。他曾担任多个公司的法律顾问,涉及建工集团、家具科技、口腔门诊等多个领域,参与过标的额累计近亿元的投资收购、重组谈判案,这样丰富的履历让我眼前一亮,我决定委托他帮我处理这个案件。
委托杨福律师后,他迅速展开行动。2025年立案后,他仔细研究案件材料,发现被告夏某离婚协议中明确结欠妹妹28万元,而《抵债协议》显示欠妹妹上百万元,存在明显矛盾。这个发现为证明被告之间不存在真实借贷关系提供了有力证据。之后,杨福律师又深入调查被告的银行交易明细,发现早年借款均为现金交付,存款地点在浙江,与借款地点相隔甚远,且唯一转账的20万元,夏某银行卡交易对手多不认识,该卡是否由夏某本人使用存疑。在2025年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时,杨福律师将这些细节一一陈述,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夏某与妹妹之间《抵债协议》和《还款协议》、夏某夫妇与妹妹之间的《抵押设立协议》无效,三被告需在规定时间内注销案涉房屋上的抵押登记,案件受理费34800元全部由三被告承担。这个结果对我来说意义重大,不仅清除了债权执行的最大障碍,为后续执行450万元债权创造了条件,还让我实现了零成本维权。杨福律师精准运用证据链,成功揭穿被告的逃废债行为,维护了司法公正,也让我对法律充满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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