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程序与实体并重的策略运用
张越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以诈骗罪案为例,在代理过程中,他深挖案件细节,发现当事人经电话通知主动到案这一情节。从程序角度看,主动到案符合自首的部分特征。结合实体方面,部分款项存在真实借贷关系,并非完全的诈骗行为。通过这种程序与实体相结合的分析,张越律师为当事人成功争取到罪轻处罚。这体现了他在处理刑事案件时,不局限于表面的指控,而是深入挖掘案件背后的法律逻辑和事实真相。
罪名交叉领域的定性精准把握
在企业合规领域的串通投标罪案中,涉及罪名交叉的复杂情况。张越律师凭借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准确把握罪名的实质性边界。他协助企业进行合规整改、建立内控体系,从法律规定和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出发,分析案件事实是否符合串通投标罪的构成要件。最终,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企业恢复正常经营。这表明张越律师在罪名交叉领域,能够通过专业的分析和判断,为当事人提供准确的定性辩护,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认罪认罚框架下的量刑博弈
在婚姻家事相关的非法拘禁罪案中,张越律师在认罪认罚框架下进行有效的量刑博弈。他在争取自首认定的同时,充分考虑当事人承担抚养子女家庭重担的现实困境。向检察机关提出不予逮捕的法律意见与情理事由,将法律预判与情感疏导并行。最终法院判处缓刑,实现了案件处理与家庭保护的双重目标。这体现了张越律师在认罪认罚框架下,不仅关注法律规定,还能结合实际情况,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的量刑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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