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结了婚,房子往往是家庭最重要的财产之一。可要是夫妻感情走到尽头,面临离婚,这房子该怎么分就成了大家头疼的问题。不同的购房情况、出资方式,都会对房产分割产生影响。比如有的是婚前一方买的房,婚后一起还贷款;有的是婚后夫妻共同出资买的房;还有的是父母出资帮忙买的房。这些不同情况,在法律上的分割方式都不一样。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说说夫妻房产分割那些事儿。
一、一方婚前购房且付清全款情况
如果是一方在婚前就付清了全部房款,并且将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是无权要求分割这套房子的。举个例子,小张在结婚前自己出钱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也只有他自己的名字,后来小张和小李结婚,几年后两人离婚,小李就没办法分割小张婚前买的这套房子。
二、一方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情况
当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不能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比如小王婚前付首付买了一套房,婚后和妻子一起还贷款,离婚时房子可能会判给小王,但小王需要给妻子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就要根据婚后还贷金额以及房子增值情况来确定。
三、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购房情况
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不管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一方还是双方的名字,一般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通常是按照平等分割的原则来处理。比如,夫妻婚后一起出钱买了一套房,离婚时双方都可以主张分割该房产。具体的分割方式可以是一方拿到房子,给另一方相应的折价款;也可以将房子卖掉,双方分割卖房款。
四、父母出资购房情况
这又分几种情况。如果是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例如,小赵和小孙结婚前,小赵父母出钱买了套房子,登记在小赵名下,那这套房就属于小赵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小赵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小赵名下,同样属于小赵个人财产。要是双方父母都出资买了房,登记在小赵名下,没有其他约定的话,小赵和小孙就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这套房。
夫妻房产分割结束后,还可能会遇到后续问题。比如拿到房子的一方不肯给另一方折价款,或者后续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遇到麻烦。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再次引发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房产分割后续事宜上少走弯路,更好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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