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跟大家复盘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原告上海XX公司,也就是“水公司”,是第48616号、第446897号、第95175号注册商标的权利人,这些商标用在第24类床罩、被子、床单等商品上,市场知名度挺高。
原告发现淘宝平台上有个叫“SX家纺受权店”的店铺,没经过授权,就用“水家纺”“水”等标识来宣传和销售商品,这明显涉嫌侵害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为了固定证据,原告委托取证人员通过公证的方式,把涉案店铺的侵权链接、商品详情、销售情况等都保全了,还实际买了侵权商品。后来通过淘宝平台披露,知道这个店铺的实际经营者是被告江甲。于是,原告就以侵害商标权为由,把江甲和平台运营方浙江甲X公司告上了法院。
原告提出了四点诉讼请求,一是让被告江甲停止侵害商标权,像停止销售侵权产品、销毁库存等;二是让被告浙江甲X公司协助披露江甲的身份信息和平台服务协议,协助下架侵权产品、删除侵权链接,还得和江甲一起在侵权店铺首页公示消除影响的说明30天,公示xx日后关闭侵权店铺;三是让被告江甲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和为制止侵权行为花的合理费用一共40000元;四是让被告江甲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一开始,原告的处境挺糟的。商标被侵权,自己辛苦打造的品牌被别人拿去用,还不知道能不能拿到赔偿。而且被告江甲还没到庭应诉,这案子处理起来难度不小。
在这个案子里,代理律师邵如阳做了不少工作。首先是构建完整的证据链,通过公证取证、平台信息披露等手段,把被告在线上店铺和实物商品里的侵权使用行为都系统地固定下来了,保证了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和证明力。卷宗里的证据材料,每一份都凝聚着律师的心血。
庭审中,原告确认涉案侵权链接已经下架了,邵律师及时让原告撤回了第一、二项诉讼请求。这样一来,庭审的争议焦点就简化了,诉讼效率也提升了。
在赔偿数额方面,原告没办法证明实际损失,也不知道被告侵权获利多少。邵律师就充分阐述了适用法定赔偿的各项考量因素,像原告商标的知名度、侵权行为的性质、侵权商品的单价和销量、原告为维权花的合理费用等。
被告没到庭应诉,这程序上处理起来也挺麻烦的。邵律师协助法院顺利完成了庭审,让案件能依法推进。
最后,法院认定被告的行为构成侵权,适用法定赔偿方式,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一共10000元。虽然没达到原告要求的40000元,但也为原告争取到了一定的赔偿。
这个案子能有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精准把控了诉讼策略,合理争取了赔偿数额。通过专业取证、运用平台规则和商标法理分析,有效打击了线上商标侵权行为,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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