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受他人委托,在没得到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加工组装假冒知名品牌电子X产品。案发后,现场查获了大量假冒产品以及生产物料,检察机关以假冒注册商标罪提起公诉,还指控被告人情节特别严重。对于被告人来说,这处境可太糟糕了,一旦罪名成立且情节特别严重的指控坐实,那面临的刑事处罚肯定不轻,心里别提多焦虑了。
李晖律师接受委托后,全程参与了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的辩护工作。在侦查阶段的黄金救援期,也就是拘留至批捕的37天里,李律师没等卷宗到检察院,就开始行动了。他多次会见被告人,首次会见时,不仅了解了案情,还向被告人讲解其涉嫌罪名的构成要件,告知其诉讼权利,像核对笔录、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等,防止被告人在侦查人员讯问下做出对自己不利的供述。同时,在不违规的前提下,传递家人的问候,稳定被告人的情绪。
到了阅卷阶段,李律师仔细审查证据,制作“证据比对表”。将被告人在侦查阶段的多份笔录进行纵向比对,把同案犯的供述进行横向比对。这一细致工作让他发现了一些前后矛盾、逻辑不通以及与其他客观证据相悖的地方,这些就成了庭审发问和质证的突破口。当发现有疲劳审讯、指供诱供嫌疑时,李律师还敢于提出非法证据排除,削弱了控方的证据体系。
庭审发问时,李律师目的明确,通过封闭式提问,让被告人在法庭上说出符合其辩解逻辑的话,为后续的质证和辩论打下事实基础。
在辩护过程中,李律师精准分析被告人与同案犯的法律关系。他发现被告人只是加工方,没有商标侵权的主观故意,仅仅收取加工费。基于这些事实,李律师充分论证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成功推动法院认定被告人为从犯,为其争取到法定减轻处罚情节。
此外,李律师还协助被告人家属完成部分退赃工作,指导被告人如实供述案件事实、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全面促成被告人的法定及酌定悔罪情节,让法院充分考量被告人的悔罪态度。
结合假冒注册商标罪的量刑标准,针对案件涉案金额、犯罪情节、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等因素,李律师向法院提出合理的量刑建议。在庭审上,他进行专业辩护,最终这些建议被法院全部采纳。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辩护人关于被告人系从犯的辩护意见,同时认可被告人初犯、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部分退赃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依法对被告人减轻处罚,作出了符合案件实际的刑罚判决。原本被告人面临着严重的刑事处罚,现在获减轻处罚,前后对比十分明显。这个案子能有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李律师精准的分析和专业的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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