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温州,一位劳动者入职当地一家餐饮公司担任厨师长。自入职以来,公司一直未与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来,该劳动者被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并且用人单位拒绝支付二倍工资及相应补偿。这位劳动者陷入了困境,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委托了浙江浙南律师事务所的田小馨律师提起劳动仲裁。
田小馨律师毕业于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法学本科,自2024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303202410808189。执业至今,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在民商事及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案件。同时,她还是中国法学会会员、温州市未成年人公益法律服务团成员律师、温州市鹿城区第一届调解协会成员以及劳动关系协调师。
在接手案件后,田小馨律师迅速展开工作。她深知证据的重要性,多次前往劳动者工作的餐饮公司,收集了入职记录、考勤记录、工资流水、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关键证据。通过对这些证据的整理和分析,明确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工资标准以及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实。
在仲裁庭审中,用人单位提出了入职单视为劳动合同工资标准不实协商一致离职等抗辩理由。田小馨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庭审经验,对这些抗辩进行了有力反驳。她精准适用劳动法律规定,指出入职单并不具备劳动合同的法定要件,不能视为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据足以证明工资标准的真实性;而用人单位并无证据证明双方是协商一致离职。
经过田小馨律师的努力,仲裁委最终确认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成立,并裁决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56,482.76元、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15,000元,两项合计71,482.76元。
案件结束后,劳动者对田小馨律师的专业服务和辛勤付出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表示田小馨律师在整个案件过程中,始终以专业、高效、严谨、负责的态度全心全力为他服务,精准适用法律,全力维护了他的报酬权益与就业保障权益,真正做到了为劳动者撑腰维权。田小馨律师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帮助劳动者实现了合法利益的最大化,也再次证明了她在劳动纠纷领域的专业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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